关于小吃及肉食品加工后厨的厨房卫生和个人卫生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49号提案的回复

  • 索引号:MB1679123/2021-00107
  • 发布机构: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关键词:政协提案
  • 成文日期:2021-06-29
  • 发布日期:2021-06-29
  • 关于小吃及肉食品加工后厨的厨房卫生和个人卫生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49号提案的回复

    付国军 等委员 们 :

    您提出的 “关于小吃及肉食品加工后厨的厨房卫生和个人卫生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提案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对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根据您提出的具体建议, 开展 工作措施及成效如下:

    一、积极配合城市管理局做好夜市小摊位的治理工作。 按照《郑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法》(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 228号)第九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职责范围:(三)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的行政处罚权;(六)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第十条依法确定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措施,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不再行使。因此对于夜市摊位的执法应由登封市城市管理局执行,我局协助其配合做好监管工作。结合我市今年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和文明城市,我局配合市城市管理局规范了夜市经营具体经营区域,按照区域营业,其他地方不允许摆摊位。同时我局和城市管理局打破日常作息规律做好所在摊位的执法监管工作,增加了夜间不定期突击检查力度,及时查处食品安全不达标的夜市摊位,为今年的“两创”工作奠定基础。

    二、采取多方举措,提升橱窗肉食品制售后厨卫生。 一是加强 “小餐饮店、小食品店”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我局将今年定为“两小提升年”。为顺利通过2021年登封市深化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为全市人民群众创造安全、和谐的饮食环境,制定了《登封市2021年进一步加强“小餐饮店、小食品店”食品安全专项治理的工作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充分发挥“6S”先进管理手段在“小餐饮店、小食品店”食品安全标准提升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逐街逐店打造验收,全面落实“6S”标准化建设。解决全市“小餐饮店、小食品店”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及个别难以解决的老大难问题。二是小作坊专项整治。制定了《登封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方案》,按照“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目标,实施“136”工程,即建立1个长效机制、实现3个100%,使6个监管重点得到规范提升。1个长效机制即小作坊整治中建立小作坊监管长效机制,实现信息化管理;3个100%即达到从业者知晓率100%、符合条件的办证率100%、建立监管档案率100%;使6个监管重点得到规范提升即重点对主体资格合格、索证索票齐全、卫生防护有效、工艺流程合规,打击“两超一非”和不安全食品六个方面进行规范治理,使全市小作坊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整体提升。通过以上措施保障了卤肉食品的安全。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0年相继开展了“端午节”、“中秋国庆”、“元旦春节”“早餐”“学校食堂”等专项抽检,超额完成监督抽检3049批次。其中不合格食品77批次,问题发现率2.5%,完成快速检测1500批次,食品总体合格率达到98%以上,核查处置率达到100%。2021年3月,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报道河北省青县肉羊养殖户违禁使用“瘦肉精”问题后,我市高度重视,迅速开展全面排查。共检查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3家次,检查羊肉销售者92家次,快速检验42批次;实验室检测26批次。结果均为阴性。  

    三、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全部办理健康证,同时组织对从业人员开展餐饮食品安全操作能力专题培训,提升 “豫食考核APP”综合使用效能,实现餐饮服务提供者培训考核全覆盖。强化检查抽考,着力解决从业人员规范操作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局工作安排,结合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要求,落实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机制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有效防控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助推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20 2 1 年 6 月 29 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登封市市场监管局    1 3598053391

    联    系    人: 马福君

        抄          报:市政府、市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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