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提字 〔 20 21 〕 4 号 签发人 : 陶永伟
办理结果: A
关于对新郑市 政协 五 届 五 次会议
第 113 号提案 答复的函
王灵超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 加强和庄镇沿河路以南莲河河道整治的建议 的提案 已 收悉。现答复如下 :
我局高度重视莲河治理工作,就莲河下游河道排污入河、垃圾堆存等环境问题,沿莲河沿河路桥至莲河入双洎河处河段开展了排查整治,针对存在环境问题进行重点交办,督办,并督促和庄镇限期整治,现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
1、 对排查发现排污入河问题,采取截流、封堵方式开展整治。截止目前,已截流小陈庄、炎黄大道生活污水直排 2处,督促郑庄1处生活污水截流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对红溪谷小区1处排水口实施了封堵。
2、 对莲河多处河段杂草、垃圾、绿藻问题,采取清理转移方式开展整治。截至目前,已清理垃圾 3处,清理杂草、漂浮物3处,对河道绿藻实施了人工打捞;督促和庄镇加大河流水坝调度,保持水流畅通,减少绿藻杂草滋生。
3、 对沿河畜禽养殖问题,采取收集处理、综合利用、劝导搬迁等措施开展整治。督促小陈庄南侧 2处养殖场完善设施,规范堆存畜禽固废,废水综合利用,并引导尽快搬迁,降低养殖场对河流的风险隐患。
4、 加强了薛店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管,保障设施稳定运行,出水水质达标排放,在此基础上,督促污水处理厂完善工艺,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出水水质。
今后,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将持续加强河道巡查,大力推进河道整治,督促和庄镇对莲河实施生态修复,持续改善河流水质。
二 〇 二一 年 五 月 二十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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