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新郑市第五届人大六次会议 B(2021)17 号建议答复的函

  • 索引号:416229650/2021-00128
  • 发布机构: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
  • 关键词:人大建议,建议,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成文日期:2021-05-20
  • 发布日期:2021-07-01
  • 关于对新郑市第五届人大六次会议 B(2021)17 号建议答复的函

     

    新环建字 〔 20 21 〕 2 号                  签发人 : 陶永伟

        办理结果: A

     

    关于对新郑市第五届人大 六 次会议

    B(202 1 ) 17   号 建议答复的函

     

    赵松彦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行政执法力量下沉,加强龙湖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负责 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 执法检查 工作;依法查处环境 违法行为 ;负责全市环境保护行政稽查工作;协调解决辖区内 环境污染 纠纷和 环境信访 工作。 下属新郑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龙湖镇设有执法二中队,配备执法人员 6人、工作人员8人共计14人,执法车辆1台。

    自 2016年至今,新郑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持续下沉至龙湖镇开展日常工作,配合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较好的完成了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和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配合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开展多次“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指导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完成龙湖镇辖区内工业企业提标整治工作;完成4家混凝土搅拌站和1家沥青混凝土搅拌站标杆示范创建工作等;严厉打击龙湖辖区内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企业50余家,移交公安机关8人; 积极化解企业与人民群众的矛盾 1400余起; 每年的秋冬季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新郑分局龙湖辖区工作人员均入驻管控企业,实时监督企业落实停限产措施。

    近年来,通过与龙湖镇政府的共同努力,龙湖镇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群众的矛盾得到及时处理,人民的幸福指数不断升高。

    下一步,新郑分局将持续做好执法人员下沉工作,定期对下沉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协助龙湖镇做好精细化管理工作。

     

     

     

       二 〇 二一 年 五 月 二十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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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大建议17号答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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