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业务科室: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8〕87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实施意见》(郑政〔2020〕7号)和《郑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的通知》(郑商〔2021〕44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我局更新《管城回族区商务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清单》(附件1)和《管城回族区商务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附件2),制定《管城回族区商务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附件3),请各有关业务科室严格按照抽查计划开展检查工作。现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各有关科室要在6月30日前将各自行业的监管对象名录库(2021版)报送特种行业管理科以便更新发布。
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包括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定向抽查由区商务局组织实施,主要为抽查计划中的4个抽查事项。不定向抽查按照由省、市商务部门安排组织实施。
三、当年度同一企业同时被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抽取的,原则上按时间顺序只检查一次,另一次的检查结果参照前次,特殊情况除外。
四、各相关科室要认真组织,确保检查效果。在实施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时,要将公示信息检查和备案登记事项检查并列入检查内容,并将检查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互联网+监管”网站上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