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郑州市职工医疗保障、生育保险和离休军休干部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职工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城镇职工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上级门诊规定病种和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工作,统筹推进城乡居民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推进异地就医结算管理;贯彻执行郑州市医疗救助政策。
贯彻执行郑州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药服务价格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制度,加强对医药服务价格的监督检查;建立医药价格信息监测和发布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监督实施全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贯彻执行国家、省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郑州市治疗性医院中药制剂目录;执行郑州市乙类目录药品、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的个人负担比例;执行郑州市医疗保险支付标准;组织实施郑州市制定的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