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医疗保障局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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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金水区医疗保障局
  • 关键词:机构职能
  • 成文日期:2021-07-02
  • 发布日期:2021-07-02
  • 金水区医疗保障局机构职能

    郑州市金水区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上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离休人员医疗保障、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医疗保障、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政策、规划、标准。

    (二)贯彻执行上级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对全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执行上级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执行郑州市治疗性医院中药制剂目录、乙类目录药品、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的个人负担比例,执行郑州市医保支付标准。

    (五)贯彻执行上级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药服务价格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制度,加强对医药服务价格的监督检查;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监督实施全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

    (七)贯彻执行上级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贯彻执行上级门诊规定病种和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政策;参与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落实上级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有关职责分工。

    与金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职责分工。金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金水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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