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新密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 索引号:00530744X/2021-00046
  • 发布机构:新密市教育局
  • 关键词:教育,招生
  • 成文日期:2021-07-04
  • 发布日期:2021-07-05
  • 新密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新密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中心学校,局属各有关学校:

    现将《新密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7月4日   

    新密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新密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新密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密教文〔2021〕33号),现制定新密市2021年初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振敏

    副组长:李建中(政府办)  李书建   冯永伟   樊根亮

    马忠臣   刘俊峰   刘自强   钱晓红   冯书山

    侯  玲   赵彦奇   钱建军

    成  员:各中心学校校长,各初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基础教育科工作人员,公安、工商、不动产登记中心(房管)、人社、社保等相关职能部门人员。

    新密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密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马丰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综合协调组、招生工作组、纪检监察组、信访稳定安全组、防疫组。

    宣传组组长:李书建

    宣传组职责:对接上级宣传部门,做好对外招生政策宣传。

    后勤保障组组长:冯永伟

    后勤保障组职责: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后勤保障工作。

    综合协调组组长:马忠臣

    综合协调组职责:协调公安、工商、不动产登记中心(房管)、人社、社保等相关主管职能部门,服务保障新密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招生工作组组长:樊根亮

    招生工作组职责:负责并安排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纪检监察组组长:郭子甲

    纪检监察组职责:根据《新密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纪律的通知》,落实监督职责,依法依规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中的违法违纪现象。

    信访稳定、安全组组长:钱建军

    信访稳定、安全组职责:负责接待并处理新密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过程中群众来信来访及安全稳定工作。

    防疫组组长:许东晓

    防疫组职责:负责新密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过程中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二、招生对象

    2021年新密市小学招收具有新密市户籍或其他符合规定的6-7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适龄儿童。初中招收具有新密市小学正式学籍或具有新密市户籍或其他符合规定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一)城区学校

    城区学校指教育局直属和新华路、西大街、青屏办事处中心学校管辖的位于新密市城区的初中、小学。城区初中、小学招收具有城区户口(2021年5月底以前已经落户)或常住家庭住址位于城区初中、小学“划片招生”服务区域内的5类学生:

    第一类:新密市城区户籍(学生户口在新华路、青屏、西大街、矿区西街四个派出所),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具有城区固定房产(有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或房管局盖章备案的网签购房合同)。

    第二类:新密市城区户籍(学生户口在新华路、青屏、西大街、矿区西街四个派出所),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长期稳定居住,有固定住所(城区原住居民,无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或房管局盖章备案的网签购房合同,但有其他法定的家庭住址证件)。

    第三类:非城区户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具有城区固定房产(有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或房管局盖章备案的网签购房合同)。

    第四类:新密市内非城区户籍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在新密市户籍所在乡镇无学生入学监护条件,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并经劳保部门备案的已经工作一年以上的劳务合同或工商部门颁发的一年以上的营业执照,缴纳一年以上职工养老保险金,有合法长期稳定的居住场所,经调查属实。

    第五类:非新密市户籍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无学生入学监护条件,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并经劳保部门备案的一年以上劳务合同或工商部门颁发的一年以上的营业执照,在新密市缴纳一年以上职工养老保险金,公安部门开具有新密市居住证。

    说明:新密市育才街小学、新密市轩辕小学、新密新区实验小学、新密新区实验初级中学从今年秋季开始招收起始年级新生,为局属公办学校。

    (二)乡镇学校

    乡镇初中、小学招收具有乡镇户口且家庭住址位于乡镇初中、小学“划片招生”服务区域或其他符合规定的学生。乡镇初中、小学招生时间提前于城区学校进行。

    (三)民办学校

    民办初中招收具有新密市小学正式学籍或具有新密市户籍或其他符合规定、有选择民办初中学校就读意愿、愿意承担民办学校学费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民办小学招收具有新密市户籍或其他符合规定、有选择民办小学就读意愿、愿意承担民办学校学费的6-7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适龄儿童。

    (四)特殊教育学校

    特殊教育学校招收新密市籍及外来务工子女6-14周岁听力障碍和智力障碍残疾儿童。特殊教育学校招生纳入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在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由特殊教育学校根据残疾儿童入学要求,具体安排组织实施,招生工作方案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备案,特殊教育学校招生不使用新密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

    三、招生日程

    项目

    单位

    时间

    工作内容

    信息

    采集

    小学

    幼儿园

    6 月 3 日

    培训、安排布置网上学生信息采集工作

    6 月 3 日       至 6 月 30 日

    家长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或在电脑上登录网址 http://xm.xxdld.cn/ )进入新密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采集学生信息。生源学校(幼儿园和小学)审查后,网上打印《 2021 年新密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生基本信息登记卡》

    生源调查

    教育局

    7 月 1 日       至 7 月 3 日

    根据网上信息采集数据,分析学校招生生源,制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招生安排

    教育局

    7 月 6 日

    1 .召开招生会议,安排布置招生工作; 2 .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使用培训。

    报名

    登记

    民办学校

    7 月 7 日     至 7 月 8 日

    民办学校网上报名

    乡镇等学校

    7 月 12 日     至 7 月 14 日

    除城区 14 所划片招生学校外的其他新密市初中小学进行现场报名审核和网上报名登记,家长现场用手机确认报名

    14 所城区学校

    7 月 30 日

    召开 14 所具有城区划片招生区域招生学校招生工作会议,进行网上报名、审核、录取、打印通知书等工作培训。

    8 月 1 日     至 8 月 5 日

    14 所城区学校进行现场报名审核和网上报名登记,家长现场用手机确认报名,留存招生档案资料,做到“一生一档”

    网上

    审核

    乡镇等学校

    7 月 15 日      至 7 月 17 日

    除城区 14 所划片招生学校外的其他新密市初中小学进行网上“录取审核”

    14 所城区学校

    8 月 6 日     至 8 月 10 日

    14 所城区学校对报名登记学生进行资格审查、调查;到相关职能部门核实相关法定证件,进行网上“录取审核”

    招生

    录取

    民办学校

    7 月 10 日     至 7 月 12 日

    电脑派位、基础教育科网上审核录取

    乡镇等学校

    7 月 18 日      至 7 月 19 日

    基础教育科进行网上审核录取

    14 所城区学校

    8 月 11 日    至 8 月 15 日

    特殊教育学校

    8 月 10 日    至 8 月 12 日

    特殊教育学校组织实施

    发通知书

    民办学校

    7 月 13 号

    民办学校对录取的学生网上打印、发放学生录取通知书

    乡镇等学校

    7 月 20 日     至 7 月 21 日

    除城区 14 所划片招生学校外的新密市初中小学对录取的学生网上打印、发放学生录取通知书

    14 所城区学校

    8 月 16 日    至 8 月 20 日

     

    14 所城区学校对录取的学生网上打印、发放学生录取通知书

    注:14所城区学校是指“新密市第一初级中学、新密市第二初级中学、新密市实验初级中学、新密市金凤路初级中学、新密市实验小学、新密市市直二小、新密市市直三小、新密市金凤路小学、新密市东大街小学、新密市新华路小学、新密市政通路小学、新密市溱水路小学、新密市长乐路小学、新密市育才街小学”。

    四、招生程序

    (一)信息采集。学生信息采集由家长通过注册登录“新密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网上进行学生信息登记。学生信息采集是学生报名、录取和网上注册学籍的重要基础数据,没有采集信息或信息采集审核不通过的学生无法进行入学报名和录取。

    (二)入学报名。学生信息网上采集完成后,根据规定的招生报名期限,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由学生家长携带规定的相关报名材料到入读学校进行现场报名登记;有意愿入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由学生(或家长)进行网上报名。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对不属于本校招生对象的要提醒家长及时到符合条件的学校报名登记,并对符合本校报名条件的学生建立报名档案,做到“一生一档”。

    (三)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结束后,公办义务教育招生学校要对报名登记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核、调查。审核和调查的主要内容为学生户口、房产、居住、务工、社保(职工养老保险金)等证件材料的真实性。相应的14所城区学校在资格审查时,要通过招生服务平台,分类导出学生提交的有关入学报名信息, 由公安部门、房管部门、劳动、社保(职工养老保险金)等部门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应的审核证明。经学校审查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网上提交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录取。不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退回学生报名档案,并通知家长到符合条件的学校进行入学报名登记。

    (四)招生录取。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由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根据学校提交的规定的招生材料,进行网上审核录取。民办学校按照《新密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新密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新密教文〔2021〕77号)的文件规定政策进行招生录取。

    对就读城区14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实行分批次录取:

    第一批:新密市城区户口且具有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或房管局盖章备案的网签购房合同;

    第二批:新密市城区户口且在城区长期稳定居住,无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或房管局盖章备案的网签购房合同,但有其他法定的家庭住址证件;

    第三批:非新密市城区户口,具有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或房管局盖章备案的网签购房合同;

    第四批: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

    第五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若本批次招生计划未完成,考虑下一批次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为止。若学校招生计划没有完成或者学校需要扩大招生计划,由学校制订详细的具体方案和实施细则并报教育局审批备案后,统一进行补录或扩录。录取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学生,退回学校,由学校负责退档并通知家长到符合条件学校报名登记入学。

    (五)入学报到。录取结束后,各学校通过招生服务平台网上打印学生录取通知书,并组织学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学校报到注册。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入学资格。

    五、相关要求

    (一)公办小学、初中招生

    1.局属小学、初中招生工作由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小学、初中的学生信息采集由生源学校(幼儿园和小学)负责初审,初审通过的网上打印《2021年新密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生基本信息登记卡》。入学报名、资格审查由各招生学校负责。对入读城区学校的学生审核的材料种类有:《2021年新密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生基本信息登记卡》、学生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学生父母的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或购房网签合同)、宅基地证(学生户口与房屋产权人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需另提交佐证来证明学生与产权人的关系,如学生出生证等)、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外来务工或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提供)、缴纳一年以上职工养老保险金证据(外来务工或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外来务工随迁子女)、《2021年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调查审核表》(乡镇中心学校提供)、学生预防接种证或防疫证(入读小学需要)、小学学籍卡(毕业学校盖章)和义务教育证书(入读初中需要)。

    2.乡镇、办事处初中、小学招生,按照相关要求,由中心学校负责统一在新密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上组织进行。审核的入学材料种类由中心学校根据学校实际规定(溱水路小学、长乐路小学除外)。对招生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向教育局请示报告。

    3.入学年龄。根据《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有关入学年龄的规定,各小学可结合各校实际,综合考虑适龄儿童人数、教育资源最大承载量等情况,研究确定各学校的入学年龄。各小学招收的适龄儿童入学年龄研究确定后,形成正式文件上交教育局备案。并在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中对社会公布,确保家长知晓明白,并做好相关宣传解释工作,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

    (二)民办小学、初中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按照《新密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新密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新密教文〔2021〕77号)文件执行。

    (三)随迁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在新密市城区公办小学、初中入学就读的,需到就读学校进行报名登记、资格审查、招生录取。提供证件类别有:《2021年新密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生基本信息登记卡》、学生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学生父母的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或购房网签合同)、宅基地证(学生户口与房屋产权人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需另提交佐证来证明学生与产权人的关系,如学生出生证等)、公安部门开具的居住证、劳务合同或营业执照(2020年8月以前签订或注册)、缴纳一年以上职工养老保险金证据、《2021年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调查审核表》(进城务工人员由学生户口所在乡镇中心学校提供)、学生预防接种证或防疫证(入读小学需要)、小学学籍卡(毕业学校盖章)和义务教育证书(入读初中需要)。

    (四)特殊教育学校

    报名时家长需带领学生本人并携带户口本、残疾证、防疫接种证、(三种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3张,根据专家委员会对报名儿童的评估结论分类安置。

     

    附件:

    1.2021年新密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生基本信息登记卡

    2.2021年新密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

    3.2021年新密市城区小学招生范围示意图

    4.2021年新密市城区初中招生范围示意图

    5.2021年新密市城区初中小学招生计划

    6.2021年新密市乡镇初中小学招生计划

    7.新密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通知书

    8.2021年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调查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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