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郑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郑中小企〔2021〕48号),高新区拟组织开展2021年度郑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郑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认定条件的我市中小企业均可申报。
二、申报方式
申报采取纸质报送的方式。申报企业填写《2021年度郑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并提交其他所需的佐证材料,报送至创新发展局工信办。纸质材料须签章齐全。
三、初审和推荐
各企业严格按照郑中小企〔2021〕48号所列指标,参考佐证材料进行材料报送,于8月23日前将企业申请书等纸质材料一份、电子版盖章扫描PDF版、推荐汇总表(word版)U盘拷送, 报送至创新发展局工信办。
四、相关要求
1、已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专精特新”且有效期未满的企业不在本次申报范围;有效期满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再次参加本次申报,未申报的其称号自动取消。
2、按照分层培育机制,今后推荐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原则上从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遴选。
联 系 人:韩君慰
联系电话:6799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