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郑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郑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郑中小企〔2021〕48号),高新区拟组织开展2021年度郑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郑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认定条件的我市中小企业均可申报。

二、申报方式

申报采取纸质报送的方式。申报企业填写《2021年度郑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并提交其他所需的佐证材料,报送至创新发展局工信办。纸质材料须签章齐全。

三、初审和推荐

各企业严格按照郑中小企〔2021〕48号所列指标,参考佐证材料进行材料报送,于8月23日前将企业申请书等纸质材料一份、电子版盖章扫描PDF版、推荐汇总表(word版)U盘拷送, 报送至创新发展局工信办。

四、相关要求

1、已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专精特新”且有效期未满的企业不在本次申报范围;有效期满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再次参加本次申报,未申报的其称号自动取消。

2、按照分层培育机制,今后推荐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原则上从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遴选。

联 系 人:韩君慰

联系电话:6799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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