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郑州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B(2021)093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引进国际高等教育机构扶持政策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005252266/2021-00050
  • 发布机构:郑州市教育局
  • 关键词: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建议,提案
  • 成文日期:2021-08-06
  • 发布日期:2021-08-06
  • 对郑州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B(2021)093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引进国际高等教育机构扶持政策建议的答复

    蔡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引进国际高等教育机构扶持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中外合作办学法律依循与政策形势分析

    (一)法律依循

    我国目前针对中外合作办学适用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

    近期发布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最新修订版本进一步从法律层面加大对包括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在内的民办教育主体扶持力度,体现促进其健康发展的决心。在价值导向上,明确扶优扶特扶需,非营利优先的基本原则;在扶持方式上,多部门多渠道多方式协同发力,在生均经费补贴、闲置国有资产使用、税费优惠、土地租让、金融创新、购买服务等多方面给予实质性支持;在扶持内容上,事中扶持与事后保障兼而有之,在传统扶持内容中强化风险处理,鼓励政府发动社会力量设立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或专项基金。

    (二)政策形势分析

    2017年,国家发改委出台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指导意见,支持郑州“引进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和国家级科研院所设立分支机构,建设全国重要科教中心”。

    2018年4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河南省深化省属本科高校和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25号),明确提出依据国家和省高等教育发展总体思路和阶段性重点任务设立中外合作办学奖励资金,用于鼓励省属本科高校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合作举办本科层次以上的办学机构和项目,其中:合作高校在世界排名100位以内的,办学项目每个奖励500万元,独立设置和非独立设置的办学机构每个分别奖励1亿元和5000万元;合作高校在世界排名101至200位的,办学项目每个奖励300万元,独立设置和非独立设置办学机构每个分别奖励6000万元和3000万元。

    2019年6月,河南省发布《关于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加快构建内陆开放高地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引进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特色学科,加大高校研究院、人才培养基地、技术研究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引进力度。

    2020年6月,《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下称《意见》)正式印发。《意见》指出将从三个方面加大中外合作办学改革力度:一是完善法律制度,推进《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修订工作,为开放办学、规范办学、高水平办学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创新工作机制,通过“项目备案制”“部省联合审批”等改进审批方式,完善评估和退出机制。三是鼓励先行先试,配合国家新一轮改革开放,探索适当放宽合作办学主体和办学模式的限制,给予相应的鼓励引导政策或实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2020年11月,教育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043号建议的答复中指出,教育部将一如既往积极支持郑州市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开展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建议中外高校立足地方教育及产业发展需求,在薄弱空白、交叉前沿、高精尖、“卡脖子”等学科领域开展合作。

    从上述近几年出台的相关政策可以看出,未来中外合作办学政策将更加灵活、开放,国家教育部、河南省也将积极支持郑州市引进国内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对在郑开展高水平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予以政策指导,我市引进工作正处于政策窗口期,我们要把握好机遇、应对新挑战,开创郑州市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层次结构优化的新局面。

    二、郑州市引进工作开展情况

    “十三五”开局,市委、市政府即积极谋划,对我市引进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工作做出部署。在认真研究国家、省政策,广泛考察学习基础上,结合实际,我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引进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意见》(郑政〔2017〕38号),于2017年11月正式发布,成为我市引进工作的第一个指导性政策文件。    《意见》明确了引进对象、引进方式及对来郑举办校区的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的支持政策,显示了市政府对引进工作的坚定信心、最大诚意和最大力度,成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引进工作的重要指导。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优质高校引进工作,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徐立毅亲自安排部署,时任市长王新伟、现任市委副书记、市长侯红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讨论,同时成立郑州市引进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黄卿、副市长孙晓红统筹协调、牵头推进我市引进工作。对于纳入市级层面统筹由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主导推动的合作项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现行政策框架下,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在土地划拨、校区及配套设施建设、运营及科研经费扶持、生均综合补贴等多方面给予政策保障,并通过省政府发挥“部省会商机制”优势,积极争取教育部相关政策。

    近年来,我们积极主动,多方联络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民航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等国内名校商洽合作事宜,与英国华威大学、布里斯托大学等国外名校密切沟通,努力寻求合作机会。目前,一些合作项目已取得初步成效,与哈尔滨工业大学等高校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或具体合作协议。其他一些重点项目也在积极推动中。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密切关注中外合作办学相关政策动向及上位法修订情况,总结过往工作经验,参考其他地市成功引进案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体制机制方面大胆改革创新,继续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二是推动省、市联合成立引进工作专班,整合资源,深入研究合作办学项目省、市共建方案,在支持政策方面建立长效保障机制。

    三是科学规划,明确目标,聚焦重点,集中力量推动哈工大郑州研究院等成熟项目尽快落地,同时对其他合作办学项目保持密切关注,待条件成熟可将其纳入市级层面统筹推进,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取得突破。

    郑州市将继续积极引进国内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来郑办学,提高郑州市高等教育质量,促进郑州高等教育多元化、国际化,大力融合集聚科技资源、教育资源、人才资源,提升创新能力,厚植发展优势,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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