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郑州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认定的通知

区内各企业: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 “黄河人才计划” 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郑发〔2020〕14号)和《郑州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认定实施细则》(郑人社〔2021〕2号,以下简称《细则》,详见附件1)的有关规定,现就组织申报2021年郑州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认定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郑州市重点产业领域(详见《细则》)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和人才企业引进培养的急需紧缺人才。具体条件如下:

(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

(二)与企业签订 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正常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

(三)本人专业与所在岗位匹配,且学历、专业、年薪、知识技能等符合《郑州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需求指导目录( 2021)》。

(四)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年龄分别不超过 45周岁、40周岁,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年龄不超过35周岁(以当年度1月1日为年龄计算截止日期)。

(五)在企业关键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取得《细则》第六条规定的业绩、资格、荣誉之一的,可不受年龄和学历限制。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时间

郑州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认定按年度集中申报、审核和认定。本年度申报系统于 7月31日试运行,8月16日正式开放申报,10月16日停止受理,逾期不再接收。

(二)申报方式

采取网络申报方式,由人才所在企业登陆郑州市政务服务网( https://zz.hnzwfw.gov.cn/)“人才一件事专区”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认定模块进行填报。《郑州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认定申报表》(系统自动生成),交人才本人签字承诺后,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同意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申报材料

(一)个人申报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

2.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3.企业一年内在郑完税信息。

4.工资薪金证明材料,包括以下三类: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申报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申报企业出具的申请人上年度任职收入证明;工资薪金发放的银行流水单。以上三类材料,均需提供2020年1月到12月完整一年的证明材料。

5.申报附加分的,提供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利证书、奖项荣誉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以下信息通过政府资源共享进行核实;无法核实的,由申报企业提供佐证材料:

1.企业登记信息、养老保险参保信息。

2.个人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

3.个人全日制学历信息。

(二)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只需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相应证明文件(不能仅提供公示文件);

2.规模以上企业提供规模以上企业入库证明(如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企业年报截图等);

3.人才企业提供入选郑州市人才计划资助的证明文件或证书,人才本人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另须提供能证明其为股东的股权证明。

以上材料须在申报系统中扫描上传,于现场审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以上材料或材料不齐全者,审核时视为不通过。

四、评定标准

郑州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评选采取积分认定制,通过对能力素质、紧缺指数、薪酬水平、附加分等标准,每年择优确定 700名左右进行资助(积分标准详见《细则》)。

市人社局会同相关单位对全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需求情况展开调查研究,编制完成的《郑州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需求指导目录( 2021)》(附件2),作为郑州市采取积分制进行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认定及资助的重要依据。

四、认定程序

认定程序按照《细则》第十条规定的申请、受理、审核、认定、公示、公布的程序执行,现将审核环节有关要求及时间节点明确如下:

(一)网上申请。申请人所在企业通过申报系统填写申报表格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二)电子预审。区人力资源局负责受理本辖区企业申报,于 20个工作日内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电子预审。审核企业及申请人资质、相关材料的完整度以及材料与所填信息的一致性。

(三)企业资质审核。通过电子预审的,由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农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金融局、市物流口岸局、市大数据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在 20个工作日内进行企业资质电子审核。审核申报企业是否属于本部门管辖的重点产业企业、是否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企业、人才企业等资质要求。

(四)电子复审。通过企业资质审核的,由市人社局对其中积分排序在全市前 1500名的进行电子复审,形成复审通过名单。

(五)现场核验。通过电子复审的,由所在企业于 5个工作日内向区人力资源局提交纸质材料,查验原件,审核无误的留存复印件。

(六)综合认定。通过现场核验的,由市人社局会同市人才办、市直各行业部门进行综合认定,择优确定 700名拟认定资助人选。公示无异议后,以市人社局名义发文公布,根据积分情况,分别给予5万元、8万元、10万元的薪酬补贴。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申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材料的提交及审核。

 

材料报送地点:郑州高新区国槐街 6号火炬大厦二楼行政审批中心人才窗口

联系人:贺若毅

联系电话: 0371-67981520,67127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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