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 2021年 8 月 30 日 -2021年 9 月 3 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市旭达智能卡有限公司 | 扩建项目 | 郑州市 上街区科学大道1201号(租赁郑州东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闲置厂房) | 河南松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 郑州市 上街区工业路122号(消防大队斜对面向东200米)、(租赁河南长城众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侧闲置厂房) , 主要为扩建项目,扩建1条年产400吨飞机引导牌、说明牌、塑料件及智能卡片材生产线,扩建后全厂生产规模为年产飞机引导牌、说明牌、塑料件及智能卡片材1400吨。主要设备:上料机、拌锅、挤出机、压延机等。
| 1、废气:项目上料、混料、粉碎产生的废气分别在原料和真空上料、搅拌机分别设置在密闭房间内,真空上料机分离尾气送入主风管,搅拌机设有密闭盖,顶盖上部排气口设抽风管送入主风管,粉碎机进料口上方设置顶吸罩粉尘收集后送入主风管,各含尘气体经主风管 脉冲袋式除尘器 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要求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及《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郑环攻坚[2019]3号)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mg/m3 标准要求。挤出、压延废气分别在挤出机、压延机设置在独立封闭房间内,同时设置二次整体负压抽风系统,其中挤出机和压延成型机上方分别设置顶吸罩,废气经“低温等离子 活性炭吸附浓缩 脱附 催化燃烧” 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要求满足《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相关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表 4 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上街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厂界噪声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确保各类固废分类存放,妥善处理,不乱堆乱放。废包装袋及废增白剂、稳定剂包装桶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废活性炭、废DOP冷凝油、废导热油和废油桶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统一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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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 五 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 56507007 地址:郑州市上街区政务服务中心 二楼 环保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