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持续营造全社会创业创新的浓厚氛围,进一步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进一步支持返乡入乡创业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21〕1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市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评选一批郑州市农民工返乡创业之星。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评选对象:在郑州市创业的民营企业家、返乡农民工、大学生、复转军人、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重点是返乡创业农民工,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多、具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意义者优先。
名额:评选30名2021年度郑州市农民工返乡创业之星。
二、评选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遵守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 参加评选的返乡农民工等人员须满足法定就业年龄,具有农村居民户口或户口簿地址为农村(村、队、组),创办的实体或企业在当地规模较大、影响较好,注册地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含巩义),注册时间为2016年1月1日以后,并且稳定经营一年以上。
3. 创办的企业或实体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照章纳税;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无使用童工,侵害员工人身自由和就业歧视现象,未发生过重大劳动争议或群体性事件,近几年无重大工伤事故。
4. 坚持自主创业,具有较强的开拓精神和创新意识,个人创业事迹突出,能够体现自强不息、勇于创业的时代精神。
5.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行业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知名度,社会公信力较高;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对引导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显著导向作用和借鉴意义,帮助更多人群创业,带动就业显著。
6. 2016年以来已经被评为省级、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之星的,不再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三、评选原则
(一)公开透明,严格程序。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优中选优,确保其先进性和典型性,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进行评选、公示和审核。
(二)加强监督,严肃纪律。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推荐评选。对于伪造身份、编造事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对在推荐评选中有严重失职渎职和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把握进度,按时上报。请各区县(市)按照确定的名额、评选条件和工作要求,于10月12日前,将推荐对象申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员工花名册、简要事迹(500字以内)、信息汇总表等材料报市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
四、表彰形式
颁发“郑州市农民工返乡创业之星”荣誉奖章,每人奖励1万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农民工返乡创业之星的评选工作。各区县(市)要加强对农民工返乡创业之星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专人负责评选工作,结合本地具体情况,细化评选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落实领导责任,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二)积极培育典型。各区县(市)要通过评选工作,发现培育一批先进典型,发现培育一批当地的农民工返乡下乡优秀项目和助力乡村振兴优秀项目,并及时将其先进事迹报市人社局。
(三)持续做好宣传。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评选活动的有利时机,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市委市政府对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的高度重视,宣传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取得的成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返乡创业良好氛围。
联系单位:郑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民工工作处
联 系 人:杨光姚,志锋
电 话:67887696,67887698
电子信箱:zzsnmgb@126.com
附件:1. 郑州市农民工返乡创业之星推荐名额分配表
2. 郑州市农民工返乡创业之星推荐信息汇总表
3. 郑州市农民工返乡创业之星申报表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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