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 持续 营造全社会创业创新的浓厚氛围, 按照《 郑州市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 2021年度 郑州市农民工返乡创业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郑农工创办〔 2021〕3号)要求 , 拟 向郑州市推荐一批郑州市 农民工返乡创业之星。现将有关 工作通知 如下:
一、 评选 对象
在我区创业的民营企业家、返乡农民工、大学生、 复转军人、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 重点是返乡创业农民工,吸纳劳动力就业多、 具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意义 者 优先 。
二、 评选 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遵守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 参加评选的返乡农民工等人员须满足法定就业年龄,具有农村居民户口或户口薄地址为农村(村、队、组),创办的实体或企业一定规模、影响较好,注册地、经营地均在高新区,注册时间为2016年1月1日以后,并且稳定经营一年以上。
3. 创办的企业或实体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照章纳税;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无使用童工,侵害员工人身自由和就业歧视现象,未发生过重大劳动争议或群体性事件,近几年无重大工伤事故。
4. 坚持自主创业,具有较强的开拓精神和创新意识,个人创业事迹突出,能够体现自强不息、勇于创业的时代精神。
5.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行业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知名度,社会公信力较高;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对引导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显著导向作用和借鉴意义,帮助更多人群创业,带动就业显著。
6. 2016年以来已经被评为省级、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之星的,不再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三、 评选截止时间
2021年9月30日
四、评选提交材料
1.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
5.员工花名册
6.简要事迹(500字以内)
五、申报流程
1.报送材料。申请人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给属地办事处、各园区运营中心,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gxqcyjyzx@163.com。
2.现场核查。由各办事处、各园区运营中心工作人员根据报送材料现场核查创业者经营状况。
3.评选推荐。根据各办事处、各园区运营中心推荐及现场核查情况,由郑州高新区 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综合评审按市 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要求推荐返乡创业之星。
六 、表彰 奖励
颁发 “郑州市农民工返乡创业之星”荣誉奖章,每人奖励1万元。
七、其 他
联系单位:郑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局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地 址:国槐街金梭路交叉口火炬大厦 A座3001
联 系 人:郑统
电 话: 0371-67982832
电子信箱: gxqcyjyzx@163.com
附件:郑州市农民工返乡创业之星申报表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