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
现将《关于组织开展 2021年(第28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 (豫郑发改高技 〔2021〕68号)(以下简称:《通知》) 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实施。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 《 通知》 相关要求,组织 辖区内 符合条件的单位编制申报材料,评价材料需通过(www.datacidd.cn)系统报送。
二、申报单位 于 2021年 9 月 10 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 4 份)报送 至郑东新区发改统计办 。 电子版按要求格式报至邮箱:zdxqfg@163.com。
联系电话: 0371-671 79548
2021年 9 月 3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