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业用水体制机制改革进程中存在问题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人大十五届四次会议第134号建议的回复

  • 索引号:005252186/2021-00071
  • 发布机构:郑州市水利局
  • 关键词:建议,人大建议,答复
  • 成文日期:2021-09-06
  • 发布日期:2021-09-06
  • 关于农业用水体制机制改革进程中存在问题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人大十五届四次会议第134号建议的回复

    王惠民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 “ 农业用水体制机制改革进程中存在问题 ”的建 议 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部门责任分工问题

    由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涉及工程建设、运行管理、农田水利设施产权、灌溉用水的使用权、供水价格、财政补贴等诸多方面,牵涉发改、财政、水利、农业、电力等多个部门,必须运用工程配套、建设管理创新、价格调整、财政奖补、技术推广等举措统筹推进改革。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南省 202 1 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的通知(豫农文〔 202 1 〕 87 号)中,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发展改革部门主要负责制定农业水价和 改革统筹 ;财政部门主要负责筹措相关资金,会同有关部门 做好奖补发放和 资金监管 工作 ;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确定改革选区、新建高标准农田 项目区用水 计量设施安装,推广农业节水技术和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水利部门主要负责完善大中型渠灌区骨干工程 及其用水计量设施 , 牵头负责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监管, 落实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 加强用水管理, 指导农民用水合作组织 开展工作 ,会同农业农业部门 确定 改革任务 选区, 做好新建高标准农田项目以外改革区 以电折水等工作; 电力部门主要负责新增农业排灌配套高压部分配电设施建设,并做好所属资产设施运行维护, 配合 做好 以电折水水费计收 及 改革选区等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改进工作作风,合力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 同时 郑州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督促新密市相关局委强力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确保新密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二、关于农民用水户协会运作资金的问题

    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是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主力军。是打通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最后一公里 ,保障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的有力抓手。充分发挥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在农田水量设施建设、运行管理、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应用、水权水价协商、水费收缴、运行管护经费筹措、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兑付、水事矛盾调处等方面的作用,十分必要。

    为加强和鼓励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发展壮大,《河南省水利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民 政 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用水协会管理和登记的通知》(办农水〔 2020〕2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水利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20〕755号)等文件作出了更加具体的扶持安排。《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水利厅关于修订 < 河南省省级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 的通知》(豫财农〔 2020〕39号)的使用范围包括水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全省每年专项安排安排800万元左右资金,支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2021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下分配郑州市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资金 40 万元。我市结合各县(市)改革成效,特别是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成效,分配新密市 20万元。

    由于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是由各用水户自愿组成的社会性质的团体,其活动经费主要由会员单位会费及劳务服务解决。为鼓励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发展壮大,发挥政府管理部门与各用水户之间的纽带作用,各级财政应在财力、物力和精神上给予大力支持。

    下一步,为进一步支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发展壮大,我市计划对基层农民用水合作组织骨干人员开展培训,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计划在编列本级预算时,市级财政将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纳入扶持范围,支持我市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发展壮大。同时督促县(市)级落实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办公场所、补助经费来源。

    三、关于尽快出台奖补政策,落实管护和新技术推广资金问题

    为解决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中农民灌溉用水成本超出农民负担能力的问题和农民灌溉节约用水奖励问题,《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 20 16 〕 203号) 、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水利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 < 河南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奖补办法(试行) >的通知 》(豫财农〔 20 1 8 〕 203号)等都做出了相应规定。

    一是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的筹措:建立健全以受益者筹措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其他资金为补充的合理负担机制。

    二是受益者筹措为主的经费来源包括农民用水超过用水定额累进加价水费收入部分、高附加值作物或非农业供水分成利润、水权转让分成收入;政府差额补助为辅的来源包括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各级财政安排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补助资金、水管单位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和工程公益性部分维修养护经费、农业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补助、调水费用补助、高扬程抽水电费补贴、有关农业奖补资金等,并结合本地实际不断拓宽筹资来源渠道,落实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纳入预算、加强管理、规范使用。

    三 是为落实政府差额补助的部分资金, 201 7 年以来,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水利厅根据各地的改革任务,每年安排有用于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的补助资金。由于各地改革进展良莠不齐,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兑现有差距。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考核力度,督促各县市落实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加快兑现。

    新密市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是我市组建较早县市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积极推动和践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取得积极的成果。下一步我市将在政策和 资金 方面给予倾斜,促进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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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人大十五届四次会议第134号建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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