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 20 21 年 9 月 7 日 -20 21 年 9 月 13 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原发科技有限公司 | 年产2000吨新型锂电池涂层材料生产项目 | 郑州市 上街区许昌路与峨眉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租赁河南展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闲置厂房) | 河南春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 郑州市 上街区许昌路与峨眉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租赁河南展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占地面积4500平方米,主要为年产2000吨新型锂电池涂层材料生产项目。主要设备:耙式烘干机、混料机、振动筛、导热油炉等。 | 1、废气:项目导热油炉燃烧废气、喷雾干燥机燃烧废气、耙式烘干机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 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要求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涉及PM有组织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 的B级企业要求。耙式烘干机烘干废气、喷雾干燥机烘干废气、打散粉碎废气经自带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 排气筒排放;烘干机投/出料、研磨、筛分等工艺废气经集气罩 负压收集 自带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 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涉及PM有组织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 的要求。 2、废水:项目水热废水、地面清洗水、纯水机反冲洗废水经生产废水处理站(中和 絮凝 沉淀)处理后与纯水制备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上街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厂界噪声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确保各类固废分类存放,妥善处理,不乱堆乱放。磁选残渣、铁磁性物质、大颗粒和杂质、除灰尘、废包装材料、污泥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废树脂、废反渗透膜、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废导热油、废机油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统一处理;废滤袋、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 五 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 56507007 地址:郑州市上街区政务服务中心 二楼 环保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