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定玺、陈保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土地复耕费用拖欠遗留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营坡顶村土地整理工程情况
2017 年 11 月,为增加我区耕地保有量,经原上街区国土资源局领导安排,在峡窝镇营坡顶村开展土地整理工程。施工区域位于营坡顶村五云山东线道路两旁的部分非耕地图斑。根据营坡顶村委提供的资料,施工规模约 116.33 亩,需结算工程费用 29.68 万元。经与营坡顶村委前期对接,确认施工内容主要为场地清理;按照村委指认的范围进行实地踏勘,实地踏勘面积约 105.36 亩。通过对 2016 - 2018 年变更调查成果进行比对,确认施工区域内无新增耕地。
二、上街区 2017 年峡窝镇沙固等 3 个村补充耕地储备项目沙固片区情况
2017 年,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 2017 年度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整理复垦任务的通知》(郑政文〔 2017 〕 93 号)要求,为我区下达了 300 亩耕地后备资源开发任务。我局经前期踏勘筛选地块,确定在峡窝镇石咀、沙固、魏岗 3 个行政村开展补充耕地储备项目。由于时间紧、任务重, 11 月 上旬,原局领导与沙固村委进行对接后,安排耕地保护科直接与村委主任倪长林进行对接,部署项目范围的实地踏勘等工作。在前期项目范围踏勘中,我局对沙固村村委原址附近的宅基地和新安西路以北的一处宅基地进行重点踏勘,并最终确认其为施工范围。两个地块面积分别为 148.659 亩和 29.658 亩。同时按原局领导要求,在安排村委施工的同时,开展申请立项的工作。 12 月 1 日,原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就我区 2017 年补充耕地项目立项进行了批复, 12 月 25 日,我局向区政府申请拨付项目资金,区领导安排区财政部门进行评审。由于评审开始时已开工建设,施工前地形地貌已发生变化,无法展开评审、完成项目招投标;同时由于郑州市“封土令”影响,工程未完工,也无法进行竣工验收。 2018 年 9 月 30 日,按照区领导交办事项通知单(上督字〔 2018 〕 34 号)“由国土局负责,取消昆仑路西土地复耕”要求,我局及时将该项目上报市局申请撤项,后经原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同意撤销上街区 2017 年峡窝镇沙固等 3 个村补充耕地储备项目的批复》(郑国土资文〔 2018 〕 1197 号)进行撤项。撤项后,我局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向区政府申请对项目撤项后的遗留问题进行解决,多次协同区财政部门对沙固片区进行现场踏勘。沙固村委提供的工程预算为 319.4274 万元,但由于缺少项目施工佐证资料,区财政部门不予评审,导致该问题至今未能解决。
针对以上情况,建议您尽快完善所涉及的项目工程的施工佐证资料,由我局向区财政部门递交评审,加快推进建议提案的解决。在此对您提出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2021 年 6 月 29 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郑州市上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8116717
联 系 人:张 东
抄 报:区人大办公室、区委区政府督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