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共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及相关制度人性化提升建议的答复 关于区政协第九届第五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回复

  • 索引号:005253197/2021-00041
  • 发布机构:上街区城市管理局
  • 关键词:建议
  • 成文日期:2021-09-10
  • 发布日期:2021-09-10
  • 关于公共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及相关制度人性化提升建议的答复 关于区政协第九届第五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回复

    罗辛乾、吕博闻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 “关于公共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及相关制度人性化提升的建议”的问题 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自上街区实行城市精细化管理交通整治提升工作以来,我单位以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为指引,以打造“畅通、有序、舒适、愉悦”的市容环境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共治导向原则,按照依法依规、源头治理和综合施策的方法路径, 通过常态化城市管理 , 全面落实“三项工程,一项管理”总体部署。着力解决市区“停车难、停车乱”的城市管理痼疾,努力形成规范有序、安全便利、协调发展的静态停车环境,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和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努力 打造生态宜居上街 。

    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我单位(上街区城市管理局)作出以下回复:

    行政服务中心立体停车场、亚星立体停车场收费标准是依据发改委下发的  “ 上发改 〔2018〕 64号 ”文件的规定执行,停车 20分钟以内免费; 白天( 7﹕00-21﹕00 ) 每两小时内4元每次,超过两小时不满四小时6元每次,超过四小时8元每次;夜间(21﹕00-次日7﹕00)每小时加1元。此收费标准远低于郑州市内区域和荥阳市等相邻县区,切实减轻群众停车经济负担。

    关于停车位紧张路段智能抓拍系统不以罚款为目的人性化管理的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

    区城管局 将 坚持日常管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加强机动车辆停放秩序的长效管理,持续开展机动车文明停放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市民树立文明停车意识,养成文明停车习惯,着力促进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提高。

    关于您提出的问题公安机关的回复如下:

    目前,郑州市内对于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抓拍时间为超过3分钟。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安全畅通,2020年底我区新增和启用了一批电子监控抓拍设备,本着以人为本和人性化执法的原则,交巡警大队对违法占道停车满8分钟的车辆方予以抓拍录入。另外,交巡警大队也将进一步加强民警执法教育,落实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驾驶员在现场且可以及时驶离的予以教育批评。

     

     

                                     2021 年 6 月 15 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 郑州市上街区城市管理局   68937986

    联      系      人: 蔡文奎

    抄            报:区人大办公室、区委区政府督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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