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郑州市学校社会工作事业发展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20210357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005252266/2021-00227
  • 发布机构:郑州市教育局
  • 关键词: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建议,提案
  • 成文日期:2021-10-27
  • 发布日期:2021-10-27
  • 关于加快推进郑州市学校社会工作事业发展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20210357号提案的答复

    鹿创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郑州市学校社会工作事业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支持和关注,对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关爱。您的建议对于我们做好教育教学工作,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有着重要的意义,为郑州教育发展提供了有益的思路和重要参考。

    一、我市有序开展预防工作

    郑州市教育局近年来高度重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及法制教育相关工作,一是开展“法制教育进校园”等活动。由市依法治市办公室选调经验丰富的法律专家、司法干警组成报告团,筛选、确定宣讲课题,组织备课试讲,有步骤地到中小学校进行宣讲。二是开展政教老师法制培训活动。组织全市中小学校政教老师参加未成年法制教育骨干培训,普及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知识,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知识,提高中小学法制教育队伍素质。三是印发了《郑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与生命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郑教明电〔2020〕19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各学校要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充分利用校外教育资源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加强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共文化机构、街道社区以及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等的联系和合作,组织开展各种有益于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和心理素质拓展活动,拓宽心理健康教育的途径。结合舆论宣传、家长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等切实做好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二、督促教研机构立项调研

    聘请社会工作者长期或者定期进驻学校,协助开展道德教育、法治教育、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参与预防和处理学生欺凌等行为具有重要的、补充的作用,我们将会建议郑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等教研机构成立专项小组、立项调研,推进探索“社工服务”对于教育活动的独特作用,调研“社工服务”参与教育活动的范围和方式,加深政府和教育部门对“社工服务”的了解。

    三、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学校与社工服务机构相衔接

    通过在学校宣传调研成果,鼓励学校了解和尝试“社工服务”,架起学校与社会服务工作者之间的桥梁。学校每年根据教育教学和教师培训需求,主动与社工服务机构沟通,共同合作整合,加强沟通,加大培训,探索切实可行的“社工服务”形式。

    四、开展试点工作,增加专项经费

    继续做好我市专门工读学校教育工作,并鼓励专门工读学校尝试购买“社工服务”,先试先行开展社会工作者进校园活动,并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发挥优势,巩固成果。然后以点带面扩大试点,增加社工专项经费,纳入预算范围,承担试点学校的购买费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在课余时间向学生提供兴趣类课后服务活动,供学生自主选择参加。根据《教育法》的规定,省管高等教育,市管中等教育,义务教育、幼儿教育归县区管理。专业化的社会工作者可以主动与学校联系,共同合作整合,以项目合作为抓手,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的作用,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专业服务。

    相信有您的关心参与,通过我们共同努力,一定能不断推进郑州市学校社会工作事业发展,为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可持续发展,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奠定基础。     

     

    2021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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