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我市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20211038号提案的回复

  • 索引号:005252717/2021-00036
  • 发布机构:郑州市司法局
  • 关键词:政协提案
  • 成文日期:2021-10-28
  • 发布日期:2021-10-28
  • 关于推进我市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20211038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李增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发展的建议》(提案编号〔20211038〕)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要组成部分,是司法行政工作向基层延伸、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载体。深入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和乡村振兴振兴战略部署,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法律服务需求的重要实践,对于推动基层依法治理、服务和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宣传不足,公众对法律顾问知晓度不高的问题

        1、各区县(市)都制作有村(社区)的村居法律顾问公示牌和公示栏,并及时张贴在村(居)委会或者小区公示栏等显眼位置。公示栏上公示各村(居)法律顾问的基本信息、服务事项。

        2、由县、区司法局为村(居)法律顾问制作便民服务卡,由社区向村(居)民发放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卡片。

        3、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印发宣传手册、在村“两委”办公地、学校、超市、文化广场等地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知晓度。把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宣传纳入村(居)法律顾问考核内容,要求各县、区每季度至少有一篇关于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宣传稿。

        二、法律顾问服务时间固定,可能与村民、居民实际需求不匹配问题

        目前我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已建立以村(居)为单位的微信群2861个,方便居民与村居法律顾问的沟通交流。各区县(市)司法局都建立有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群。

        1.由各村(社区)负责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人员收集村居法律顾问每个月到村里服务的工作值班表,提前和需要帮助的居民做好对接。村(居)法律顾问除每月现场4小时解答群众法律问题,还通过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微信群解答群众法律问题,基本能满足群众日常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

        2.针对未回迁、无固定场所的村居,我们通过在人员密集地悬挂宣传条幅,设置现场服务咨询点的形式进行服务。

        三、经费保障不足,可能影响律师参与法律服务的积极性的问题

        目前,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全省没有统一的经费保障标准。郑州市根据省司法厅指示精神,参考山东相关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每村每年3000元的补助标准,省、市、县(市、区)三级各承担1/3的标准执行。市和区(县)市已经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目前,省级拨款尚未到位,市级财政也没有到位,大部分区县(市)2021年本级财政村(居)法律工作经费安排也不到位,尚未落实。目前,全市仅有金水区、中原区、高新区、新密市、中牟县、管城区、惠济区、荥阳市本级财政拨付了工作资金,其他县(市)区、开发区资金均未到位。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向河南省司法厅建议:参照外地出台正式的村(居)法律顾问经费管理办法,全面规范专项经费的支出、管理,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出台政策,将村(居)法律顾问补助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根据各地实际,采取基础经费加实际工作量和服务质量等相结合方式简化流程直接拨付,并将经费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地方政府工作指标。建议2021年度省级经费尽快拨发给各地。在省级经费未到位前,我局建议郑州市将本级财政承担的经费尽快支付到各区(县、市)、开发区。同时对经费保障确有困难的县(市),如:登封市、新郑市,由郑州市财政拨付部分资金用于保障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加强财政部门的支持力度。

        四、服务体系不健全,影响法律服务的效率与成果的问题

        关于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服务体系,我省于2018年7月印发了《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司文〔2018〕96号)、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村(居)法律顾问考核评估办法(试行)》《河南省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规范(试行)》《河南省村(居)法律顾问聘请合同书(参考文本)》的通知(豫司文〔2018〕96号)文件明确规定了村(居)法律顾问的职责、作用,确定了村(居)法律顾问服务社区制度。2021年1月,《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办〔2021〕1号)将“完善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2021年底前全省专业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的比例达到80%,打通乡村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列入2021年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部署要求,2021年5月,郑州市司法局印发《郑州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明确要求优化法律服务资源,进一步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加强对村(居)法律顾问的培训,引导广大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村居民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和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参与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等,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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