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豪朋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吨矿山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 索引号:005252362/2021-00646
  • 发布机构: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 关键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成文日期:2021-10-27
  • 发布日期:2021-10-28
  • 关于《郑州豪朋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吨矿山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郑州豪朋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 3 万吨矿山配件建设项目

    荥阳市产业集聚区荥运路与飞龙路中段北侧

    郑州豪朋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源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租用郑州弘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已建成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702㎡,年加工3万吨矿山配件,生产工艺为:外购原材料(圆钢等)-下料-机加工-除油-水洗-酸洗-水洗-电化学 沉积 (电镀锌)-水洗-钝化-水洗-烘干-成品。

    建设内容包括1座生产厂房、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等,生产设备包括车床、锯床、槽池、环保设备等。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5万元。

    废气:①酸雾:本项目电镀线采用透明板进行整体密闭,只在上下工件处开口。酸洗槽设置有自动盖板,并设置顶吸 双侧槽边吸风罩收集氯化氢,收集的氯化氢通入1套酸雾净化塔进行中和处理,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浓度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②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污泥池进行加盖密闭,并设置集气管道对臭气进行收集,收集后通入1套生物滴滤塔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含锌废水、含铬废水、综合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含锌废水收集后经单独管道排入含锌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后产生的清水回用至镀锌后清洗工序循环使用不外排;含铬废水收集后经单独管道排入含铬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后产生的清水回用至钝化后清洗工序循环使用不外排;综合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综合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生活污水排入综合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出水与纯水制备浓水一同经厂区总排口排入集聚区污水管网,汇入荥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总排口水质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同时满足荥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处理后最终排入索河。

    噪声:营运期高噪声主要为项目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采取安装减震基础、厂房隔声等措施,经预测噪声源对各厂界噪声的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固废:本项目营运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边角料、金属碎屑、废RO过滤膜(纯水制备)收集后在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项目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油污、镀槽槽液、含锌槽渣、含锌污泥、钝化槽液、含铬槽渣、含铬污泥、蒸发残渣、废滤芯(含锌、铬)、废RO过滤膜(含锌、铬)、综合废水污泥、化学品废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收集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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