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席红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村居法律顾问覆盖广度的同时、也要关注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深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郑州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基本情况
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
部分,是司法行政工作向基层延伸、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载体。深入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和乡村振兴振兴战略部署,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法律服务需求的重要实践,对于推动基层依法治理、服务和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2021年1月,《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办〔2021〕1号)将“完善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2021年底前全省专业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的比例达到80%,打通乡村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列入2021年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部署要求,2021年5月,郑州市司法局印发《郑州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明确要求优化法律服务资源,加强对村(居)法律顾问的培训,引导广大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村居民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和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参与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等,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深入扎实开展,2021年5月18日,郑州市司法局召开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金水区司法局、新密市司法局作了典型发言,通报了全市村居法律顾问检查暗访情况,局党委委员、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冯树松提出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加强考核和宣传,积极争取财政保障等要求。目前,郑州市现有村(社区)2861个,村(居)法律顾问1162人,其中由专业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的是1106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56人,专业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的村占比达到95%,已经完成专业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80%的比例要求。2021年7月,省司法厅印发的《2021年上半年全省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情况通报》提出:“从总体情况看,郑州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扎实有效”。对我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二、提案中建议的答复
(一)建议将村(居)法律顾问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范围之内,增加该项购买预算,使其与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相匹配的问题。目前,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全省没有统一的经费保障标准。郑州市根据省司法厅指示精神,参考山东相关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每村每年3000元的补助标准,省、市、县(市、区)三级各承担1/3的标准执行。市和区(县)市已经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到目前为止,省级拨款尚未到位,市级财政也没有到位,大部分区县(市)2021年本级财政村(居)法律工作经费安排也不到位,尚未落实。目前,全市仅有金水区、中原区、高新区、新密市、中牟县、管城区、惠济区、荥阳市本级财政拨付了工作资金,其他县(市)区、开发区资金均未到位。由于没有统一政策标准,各区县(市)在执行时也不统一,管城区借助此次民生实事的契机,按照省厅每个社区每年3000元的标准,2021年列入区财政预算,预计6月下达执行。荥阳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经费未在2020年底前正式列入财政预算,作为追加预算,滞后了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登封市由于本级财政困难,难以从本级财政做出预算。由于经费保障不到位,造成法律顾问合同未得到落实,影响服务效果。法律服务人员从事法律顾问工作,需要一定的经费支持。部分法律服务人员因为路途遥远,针对下乡宣传、提供服务积极性不高,参与度不深。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向省司法厅建议:参照外地出台正式的村(居)法律顾问经费管理办法,全面规范专项经费的支出、管理,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出台政策,将村(居)法律顾问补助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根据各地实际,采取基础经费加实际工作量和服务质量等相结合方式简化流程直接拨付,并将经费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地方政府工作指标。建议2021年度省级经费尽快拨发给各地。在省级经费未到位前,郑州市将本级财政承担的经费尽快支付到各区(县、市)、开发区。同时对经费保障确有困难的县(市),如:登封市、新郑市,由郑州市财政拨付部分资金用于保障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加强财政部门的支持力度。
(二)丰富村居法律服务全覆盖的形式,拓展法律顾问全覆盖的深度,发挥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全覆盖对于农村经济发展的引领功能的问题。我局主要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除通过媒体广泛宣传外,可以通过村民代表大会、驻村干部走访、宣传单(册)等途径进行宣传,扩大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知晓度。各县、区都能充分利用政府的微信公众号、广播、有线电视、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载体,公布村(居)法律顾问姓名、照片、联系电话、服务内容等,扩大群众对村(居)法律顾问的知晓率和影响力,提升村(居)法律顾问在基层中的良好形象和社会知名度。市司法局还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及时予以表彰宣传,进一步增强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的荣誉感,吸引更多优秀法律服务人才参与此项工作。
2021年市司法局还开展了“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要求各区县(市)司法局、各开发区相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有本地特色的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从解决乡村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法律问题为出发点,围绕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丰富和细化工作内容,鼓励村(居)法律顾问主动作为,积极与村居干部进行沟通和互动,组织开展村(居)法律顾问“五个一”活动,即:支持引导每位村(居)法律顾问办理一件涉农法律援助案件、开办一场“乡村振兴法治课堂”、服务一次乡村换届选举、参与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举办一场涉农法律咨询,全面高效推进乡村依法治理,确保各项服务落实落地,群众受惠受益。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