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晓曼 委员 :
您好! 您提 出 的 关于 “ 建立养老机构分级管理 ” 的建议 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出台政策文件,简化 医养结合机构 审批登记流程
市卫健委 会同市 民政局等 5部门 制定 出台了 《关于加强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 , 对审批备案事项及流程、受理条件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备案工作” 在全国率先 对审批备案事项 、 流程、受理条件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 目前,全市新 设置医疗机构 2 6 家 。
二、制定建设规划,推进 完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发展
会同民政、发改部门制定《郑州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 2019-2022年) 》,确定了增数量、重普惠、可持续的工作目标。明确了 完善医养结合健康养老服务体系,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资源,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到 202 2 年,至少建成 4所以上老年医院或护理院,3个示范性医养联合体。着力深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制定印发《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 12委局 关于深化医养结合促进健康养老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 支持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建设。按照全市社区居家养老全覆盖计划,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机构、敬老院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城区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内部建设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 2021年 分别在中原区、中牟县 、 登封市、荥阳市 开展医养结合试点示范区 县( 市)创建工作。 每个区县(市)利用现有资源,完成 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改扩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
三、示范机构创建,引领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创新发展
会同民政、发改、人社、医保等部门制定实施了《郑州市开展医养结合试点示范区县(市)和示范机构创建工作方案》。在 新郑市、二七区率先开展医养结合试点示范创建工作。 探索建立 以市带县, “ 市、县、乡、村 ” 四级联动, “医、康、养、护”四位一体 的 失能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 模式 。 成立了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市卫健委公布了医养结合质控中心遴选条件, 印发了工作实施方案,不仅 明确了失能老年人医养床位认定流程,确定了创建工作目标任务 。 评选 命名了 13 个医养结合试点示范机构, 相继成立了 市 老年 国际医学研究交流中心 、 市老年病质量控制中心 和 5个医养结合管理控制中心。 全市 医养结合健康养老服务发展 工作有序推进。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 老龄健康 事业的关心,并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 老龄健康 事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