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对象类别和就医医疗机构情况,分为“一站式”结算和手工结算:
一、“一站式”结算:救助对象持社保卡在本市具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就诊登记,系统自动识别救助人员类别,结算时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四重保障“一站式”结算。救助对象就医时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系统自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和医疗救助补助的费用,救助对象只需结清个人应承担部分。
二、手工结算:非“一站式”结算医疗救助对象主要包含医疗救助对象因身份动态调整、市域外异地就医等情形。
办理方式:登封市医保部门现场办理。
办理流程:
(一)个人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申办材料。
(二)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拨付。
申办材料:
(一)救助对象身份证明。
(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结算单或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底方或定点药店购药发票。
符合救助条件但未经认定的应提供《医疗救助申请卡》和《个人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委托授权书》,由相关部门认定后进行报销。
三、联系方式
登封市医保局医疗救助管理部门联系方式:62807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