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花翀委员:
感谢您对我市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作的关心与指导。您提出的“提升老旧小区改造成果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4月,按照市委、市政府高质量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工作部署,我们积极回应群众期盼,以改善市民人居环境、提高市民生活品质为目标,全面启动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共涉及1833个老旧小区、7584栋楼、2469万平方米、居民约30万户。截至目前,已完工1488个,正在施工282个,剩余项目5月底全部开工,年底实现大头落地。
二、具体建议答复
(一)关于“严格根据资金金额合理安排施工改造小区数量”的建议
国务院于2020年7月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各地要安装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有序组织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力争在十四五末完成2000年前交付小区的改造任务。针对国家最新要求,我们组织各县市区对全市老旧小区进行了全面排查,从2021年开始,各区申报计划按照排查总量,在十四五期间合理安排改造数量,稳步推进,确保改造一批、完工一批,通过合理安排改造项目,降低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对基层财政和工作人员工作压力。
(二)关于“统筹协调施工的各个部门”的建议
目前,我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坚决落实统筹推进的要求,避免重复施工,主要采取了几项措施。一是成立了多个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协调解决改造中遇到的问题。二是提前共享改造计划,在各区改造计划上报后,及时将改造计划与各个单位共享,由各个单位对照改造计划全面排查是否需要改造各自设施。三是资金合理共担,对于需要同步更新改造的各类管线,我们要求和老旧小区基础性工程一并推进,土建部分可以纳入老旧小区改造成本,减轻专业经营单位改造成本。四是加强技术指导,严格落实建设进度提前申报、提前通告等制度和相关规范要求,确保专业经营单位技术指导、施工跟进到位,共同解决好具体改造过程中的工作衔接问题。
(三)关于“严格按照图纸、按照标准、按照规范进行施工”的建议
目前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严格按照立项、评审、招标、设计、施工、监理等方式组织实施,改造项目需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方案,并由监理单位监督实施。市指挥部领导随机抽查、督导组常态化检查、区级职能部门联动监管,督促施工单位规范施工现场管理。为强化质量监管,我们由市城建局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抽查,对于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工程质量监督要求处理,确保谋划好改造细节问题,落实好各项工作制度,维护好日常施工秩序,保障好施工质量安全。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建议,希望您多关注、多支持我们的工作,给我们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我们工作更好的开展。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