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市航空港实验区创投体系建立的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10851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326893515/2021-00063
  • 发布机构:郑州市金融工作局
  • 关键词:政协提案,提案
  • 成文日期:2021-08-15
  • 发布日期:2021-10-29
  • 关于郑州市航空港实验区创投体系建立的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10851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宋伟平委员:

    您在郑州市第十四届政治协商会议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郑州市航空港实验区创投体系建立的提案》(第20210851号)已收悉。接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小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现根据市金融局工作职责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郑州市航空港实验区(简称航空港区)发展的关注与支持,航空港区是我国第一个国家级航空港经济综合 实验区、我国唯一一个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航空港经济区,目前我市上下正在积极落实中央科技自立自强的要求,补齐科技创新短板。您提出关于建立完善航空港区创投体系的提案,有利于航空港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区域科技创新新动能,构建创新创业生态体系,具有较强的建设性和指导性,非常符合航空港区的发展实际及现实需求。我们非常赞成和认可您提案的内容,这也正是我们目前的工作重点之一。

    一、关于放宽航空港区投资基金、投资机构注册限制

    2017年,为支持郑州龙子湖私募基金行业发展,河南省发改委及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印发了《郑州龙子湖智慧岛投资基金注册与管理工作方案》(豫发改财金〔2017〕295号),明确龙子湖智慧岛可以注册符合条件的基金及基金管理企业。对于放宽航空港区投资基金、投资机构注册限制事项,预计需要发改、工商、基金协会等相关部门给予支持,目前市金融局无此职能权限。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支持配合航空港区与有关部门沟通对接,争取在航空港区放开“基金”“投资”类企业注册权限。

    二、关于支持航空港区产业基金发展

    航空港区作为我省区域性双创示范基地、外开放的重要门户,是支撑引领我市高质量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重要增长极,也是我市政府投资基金支持的重点区域。

    (一)2020年度中心城市基金联合航空港区兴港投资集团、兴晟信资本等国有投资主体共同设立了总规模300亿元的郑州航空港兴港产业发展基金,其中市级投资主体认缴出资占比40%,超过与其他县区合作时30%的出资比例。

    (二)截至2020年底,市本级已累计出资9亿元支持航空港区兴港融创基金投资重大产业项目,其中:出资3亿元参与总投资10亿元的迈胜医疗科技项目,出资3亿元参与总投资80亿元的华锐光电5代液晶显示屏生产线引进项目,出资3亿元参与总投资400亿元的惠科11代液晶显示屏项目。通过与兴港融创基金开展重大项目的联合投资,有力支持航空港区产业引导基金形成资金规模优势,提高产业落地的成功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创业投资在创新创业中的作用,支持科创型企业发展,推动科技和金融深度融合,服务实体经济,促进郑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发改委会同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出台支持创业投资发展有关政策,并形成了《郑州市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

    (一)该政策将鼓励建立创业投资机构集聚区。将要支持郑东新区、高新区、航空港区、经开区、金水区对创业投资企业在创业孵化器、创业园区等进行集中注册,推动集聚发展。建设功能突出的特色创业基金群或基金小镇,提供优质营商环境,吸引创业投资企业进驻,引进国际国内头部机构,扶持培育优质本土创投机构。

    (二)该政策提出要打造政府投资基金支持创业投资生态体系。支持市本级、区县(市)设立政府投资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创业投资企业。支持有需求、有条件的国有企业依法依规、按照市场化方式设立或参股创业投资企业和创业投资母基金。

    (三)该政策还从建立人才引入激励机制、鼓励投资机构对科技型企业进行投资、鼓励创投企业投资企业研发。

    待政策出台后,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落实,市金融局再次感谢您对航空港区金融行业发展的关注,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的建议。

     

                             2021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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