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十四届政协四次会议第20211017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326893515/2021-00065
  • 发布机构:郑州市金融工作局
  • 关键词:政协提案,建议
  • 成文日期:2021-06-18
  • 发布日期:2021-10-29
  • 关于促进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十四届政协四次会议第2021101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郭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房地产行业的支持和关注,我局作为协办单位接到此提案后十分重视,安排了专题调研研究,现在市金融局权责范围内答复如下:

    一、配合河南银保监会及时关注市场需求,推进郑州市房地产金融监管更加规范化。

    2020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下称《通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档制定房地产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标准;2021年3月26日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严防其它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对银行影响较大,预计放贷额度较往年下降15-20%,而且新的额度管理直接造成上半年不敢放、不愿放的情况,部分银行月额度可能在月初三天就用完了,放款周期延长影响开发企业流动资金使用效率;额度减少也直接影响到银行对贷款客户的选择更加挑剔,审核更加严格,同时推高贷款利率,提高购房门槛,增加购房成本。针对金融机构此类行为,下一步我们将建议银保监会加大窗口指导力度,及时回应市场呼声。规范集中度管理,争取符合政策更多的贷款额度,进一步加强金融对房地产行业的支持力度。

    二、推动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依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及资金利用成本对房地产贷款利率进行合理定价指导。

    根据我市房地产调控政策,首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二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60%,三套及以上停贷;个人贷款利率在全国城市中处于靠前位置,主要原因与金融经济不活跃、贷款额度比例较低有关系,目前首套贷款利率约5.85,二套贷款利率约6.15,较去年有所提高。高利率增加购房成本和购房门槛,直接影响刚性需求的住房问题,延缓改善性需求释放,增加购房后支出,影响家庭消费和社会经济发展。购房贷款利率是由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依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及资金利用成本确定并定期发布的,各商业银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公布的利率标准执行。下一步我们将积极联系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并参考外埠城市购房贷款的利率水平向其提出建议。在总体调控和政策的指导下,争取更大的金融灵活性,降低首套套和二套房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特别是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争取要低全国平均水平,着力降低刚需和改善性需求百姓购房压力。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房地产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更多宝贵的建议。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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