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六稳、六保工作的建议”的提案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10365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553165075/2021-00212
  • 发布机构: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键词:政协提案
  • 成文日期:2021-10-28
  • 发布日期:2021-11-01
  • 关于“促进六稳、六保工作的建议”的提案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10365号提案的答复

    张桂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六稳、六保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稳就业工作总体情况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更大力度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确保就业大局稳定”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郑州市近年来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通过狠抓政策落实,稳就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市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

    2020年全市新增城镇就业13.96万人,完成全年11.4万人目标任务的122.4%,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2.45万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0.79万人,分别完成全年1.74万人和0.68万人目标任务的140.8%和116.5%。组织失业人员就业技能培训3.98万人,完成全年3.8万人目标任务的104.7%。组织创业培训7.65万人,完成全年3.8万人目标任务的201%。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3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8.1亿元的160.4%。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发挥家政服务业吸纳就业作用

    为规范引导家政服务业健康发展,鼓励家政服务业做强做大做优,协同发改委、商务局等部门完成郑州市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制定工作。协调2021年家政服务业岗位补贴发放经费,联合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做好家政服务业岗位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郑人社办〔2020〕334号),对家政服务机构(企业)新招用本市城乡劳动者,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财政部门按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最长三年的服务业岗位补贴,鼓励支持家政服务机构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等各类人员就业。目前,第一批享受家政服务业岗位补贴企业已经公示。

    (二)扎实做好职业技能培训

    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和劳动者的就业需求及培训意愿,创新培训新模式,破解培训新难题,统筹培训资源,动员指导各类培训机构以提高培训效果和质量为目标,采取“订单培训”、“以工代训”、“送技能下乡”、“就业 创业”培训、“技能 创业”等方式,灵活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实用技能培训,努力提升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数量和质量,以培训促就业创业,以就业创业促增收致富。去年6月份,按照市政府关于社会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线下复课的有关要求,指导培训机构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及时复课,采取“线上 线下”的方式开展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技能培训补贴。每年均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技能培训目标任务。

    (三)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贴息条件

    申请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占现有职工比例达到15%,其中在职职工超过100人的比例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财政给予贴息。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35万元,高校毕业生不超过40万元。2020年已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3亿元,扶持自主创业1597人,吸纳带动就业7066人。

    (四)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生、以及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可申请的一次性开业补贴标准从8千元提高到1万元,2017年以来,全市先后为1625名创业者发放创业补贴1288.6万元。

    (五)加大对企业税费减免力度

    对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和每人每年7800元的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对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除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外,再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含个人缴纳部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六)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力度

    完善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等农村贫困劳动力,利用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2020年全市新开发保洁、绿化、扶贫等公益性岗位1575个,累计安置1765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目前全市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达到5766人。

    三、下步工作打算

    2021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就业工作座谈会等会议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锚定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新目标,把握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和新发展格局蕴含的新机遇,认清就业工作面临的新挑战,明确新任务,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确保就业目标任务完成,以优异成绩助力“十四五”规划良好开局。

    (一)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

    一是持续完善就业优先政策。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和就业局势发展,适时调整完善政策,科学制定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完善适应各类群体不同特点的就业创业政策,实现政策的精准发力,提升政策效力。

    二是抓好政策落实。认真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抓好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政策和补贴政策落实,发挥好就业专项资金保障、引导、扶持作用。

    三是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持续开展“三送一强”活动,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好稳岗补贴、社会保险“减、免、缓”、一次性吸纳补贴和社保补贴等政策,进一步稳定企业现有岗位,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和困难人员就业。

    四是加大培训、见习力度。培育壮大优质培训机构,加强同企业、人力资源市场联系,根据市场需求设置培训课程,扩大订单培训等规模,注重培训质量。

    (二)大力支持创业带动就业

    一是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完善落实鼓励劳动者创业的扶持政策,抓好一次性开业补贴和运营补贴等政策落实,进一步精简流程、降低门槛、提高服务,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是提高创业培训能力。促进创业培训机构发展,加强创业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广泛发动更多优势资源参与创业培训,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

    三是强化创业服务。吸纳创业培训师、创业指导师、企业家、投资人等进入郑州市大众创业导师团,为创业者提供开业指导、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孵化、企业咨询等创业服务。 

    (三)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

    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就业监测,健全就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见习的服务机制,加强就业观念引导和劳动精神、职业精神培训,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多、到城乡社区等渠道就业创业。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实名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2021年10月28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人社局就业办            

    邮    编:450000

    联 系 人:李尔毅                     

    联系电话:67178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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