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扩大市级招才引智 关注青年人才生存状况的提案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11005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553165075/2021-00214
  • 发布机构: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键词:政协提案
  • 成文日期:2021-10-28
  • 发布日期:2021-11-01
  • 关于进一步扩大市级招才引智 关注青年人才生存状况的提案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11005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贺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扩大市级招才引智,关注青年人才生存状况”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抢抓中部地区崛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机遇,我们从人才制度和政策设计入手,以发展需求为导向,构建“郑州人才计划”政策体系,先后推出2017年“智汇郑州人才工程”、“黄河人才计划”等政策体系,从青年人才落户、生活补贴、住房保障、创业扶持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人才落户方面。出台《郑州市人才落户政策实施办法(暂行)》,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和技能人才的落户限制。中专以上毕业生、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和技能人才凭毕业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生活补贴方面。出台《郑州市青年人才支持专项实施细则》。对毕业3年内(海外留学优秀人才毕业6年内)来郑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按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最长发放36个月。

    住房保障方面。出台《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发放及非郑户籍人才购房实施办法》。对新引进落户、我市户籍未迁出户口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在我市首次购买住房的,给予博士每人10万元,硕士每人5万元,本科毕业生每人2万元的购房补贴。在郑工作并拥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以上的非郑户籍人才,在郑州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宅,不再审核社保和个税证明的缴纳期限。

    创业扶持方面。有创业意愿的青年人才可参加免费的创业培训。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生在郑首次创办企业并正常经营三个月以上的,可享受1万元的一次性开业补贴。创办经营实体在市级创业孵化园区入孵的,可享受不超过每月实际运营费用50%的运营补贴,年最高额度1万元。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申请最高4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或组织创业的,可获得最高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校企合作方面。鼓励企业和职业(技工)院校共建实训中心、教学工厂等,推进资源共享。推进规模以上的企业或者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申报备案和设立企业培训中心,面向企业员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承接补贴性培训项目。继续大力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年计划开展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70万人次以上,其中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5万人次以上,新培养高技能人才1.85万人以上,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1.05万人。在补贴政策上,对参加规定学时要求培训经考核取得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培训合格证、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等国家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按照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的标准给予技能提升补贴(脱产培训合格证书按照每人1200元标准);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员工入职12个月内),按每人6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或培训机构补贴。

    公共服务方面。不断提升青年人才政策申报服务水平,集成涵盖人才落户、社保参保、生活补贴申请、购房补贴申请的人才工作一件事,实现青年人才政策网上一站办理。

    尊敬的贺辉委员,您提出的议案,对郑州市人才工作非常重要,也正是我们正在做和今后努力的方向。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心帮助和指导,并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2021年10月28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人社局就业办           

    邮    编:450000

    联 系 人:徐敏                        

    联系电话:67178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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