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德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人力资源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引进培养工作,在2015年“1125聚才计划”、2017年“智汇郑州”人才工作基础上,于2020年9月研究制定“郑州人才计划”,并配套出台了《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细则》、《郑州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认定实施细则》等9个配套文件,实施分层分类、精准有效的人才激励政策。按照海内外高端人才、科技领军人才、产业骨干人才、名师名医名家、青年人才等5个层次,分别对应不同政策事项,精准支持发展所需人才。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人力资源建设的建议”,正是此次政策优化升级的主要内容之一。
在高层次人才认定方面。优化出台《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细则》(郑办﹝2021﹞4号),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改变传统单一、“一把尺子量到底”的人才评价方式,按照社会和业内认可的要求,发挥多元评价主体作用,新增社会化评价、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认定和企业自主认定等3种认定方式:一是引入企业质量效益、薪酬等市场化评价要素,对纳税1亿元以上先进制造业企业中新引进的技术研发骨干,可依据薪酬层次认定为相应高层次人才。二是紧紧把握当前海外人才回流窗口期,对在海外知名高校、企业中担任较高职务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开辟专门通道集中评审认定。三是尊重用人单位主导作用,给予重点企业自主认定权,在我市新兴产业的龙头企业中,探索经审核备案后的高层次人才自主认定。
在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支持方面。由市科技局负责,出台《郑州市创业创新团队项目资助实施细则》(郑办﹝2021﹞6号),对对引进的高端创业团队给予最高2000万元项目资助,创业领军团队给予最高500万元项目资助,创新领军团队给予最高300万元项目资助。
在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认定方面。优化出台《郑州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认定实施细则》(郑人社﹝2021﹞2号),对我市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的重点企业中,具有较高技术水平、从事企业核心业务的急需紧缺人才择优认定,2年内给予人才5万—10万元奖励。一是创新性地采取积分评价制,取消了企业申报名额限制,综合能力素质、紧缺指数、标准,统筹郑州市产业发展导向、人才分布情况和申报人才质量,每年择优确定700名左右进行资助。二是放宽了学历、年龄等限制条件。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年龄分别不超过45周岁、40周岁,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年龄不超过35周岁(以当年度1月1日为年龄计算截止日期)。在企业关键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取得国家发明专利、副高级职称、市厅级以上资格荣誉等业绩的,可不受年龄和学历限制。
在名师名医名家支持方面。出台《郑州市名师名医名家支持专项实施细则》。建立名师名医名家梯级培养体系,3年遴选100名左右具有较强成长潜力、引领专业学科发展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进行重点培养,每个培养周期给予每人最高20万元培养经费,支持人才成长为省级、国家级专家。3年遴选100个左右人才培育项目,通过高级研修、精英讲堂、行业沙龙、学术交流等形式开展创新能力提升行动,培育2000名左右业务骨干人才。对培育项目按常规类、重点类、示范类分级给予5万—30万元项目资助。
在青年人才支持方面。出台《郑州市青年人才支持专项实施细则》。对毕业3年内(海外留学优秀人才毕业6年内)来郑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按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最长发放36个月。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申请最高4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或组织创业的,可获得最高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进站博士后每人每年10万元生活补贴,国(境)外优秀博士在站生活补贴提高至15万元,资助期限为2年。对我市企业引进或出站留企工作的博士后,给予20万元安家补助,国(境)外优秀博士后安家补助提高至30万元。每年选送资助一批青年人才赴国(境)外进行中长期培训进修,根据培养时间和层次给予人才3万—10万元资助。
在加强人才住房保障方面。出台《郑州市人才住房保障服务事项办理指南》,对A、B类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300万元、150万元的首次购房补贴或提供不超过200平米、150平米的免租住房。对C、D类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首次购房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首次购房补贴。综合运用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等方式,租购并举为各类人才提供安居保障。
在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方面。出台《郑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措施实施细则》。一是医疗保健。为人才及直系亲属开辟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绿色通道,A、B类人才享受相应医疗保健服务,在有条件的医院开通国际医疗保险结算业务。二是子女教育。就读学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由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免试相对就近原则,提供学位保障。A、B类人才子女按人才意愿优先安排,C、D类人才子女根据人才意愿予以照顾。人才子女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分类给予适当照顾。三是出入境便利。健全完善外籍人才签证、居留等出入境便利化措施。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制度,为人才事项申报、享受生活待遇等提供帮办服务。
在技能人才培养方面。郑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技能人才工作,近几年出台多项政策,鼓励、支持、培养、评价我市技能人才工作。十三五期间,我市新增高技能人才12.4万人,推荐表彰了16名全国技术能手,1名中华技能大奖,评选推荐了11名高技能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十三五期末,我市高技能人才达34万人,技能人才初步统计为120万余人。技能人才约占城镇从业人员(409.8万人)的29.2%,高技能人才约占技能人才总量的28.3%。与全国平均比例基本持平,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引进技能人才约1000人,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初见成。
近些年,国家围绕“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深化技能人才机制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建立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并做好与职业资格制度的衔接,实行多元化技能评价。人社部、省人社厅和市人社局先后出台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支持企业大力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全省各类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我市各类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等多个文件,部署安排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向用人主体放权,支持各级各类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推动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等用人单位为主体、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主要方式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在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中,企业可以自主确定评价范围,可以自主设置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运用评价方式,可以开发评价标准规范。建立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贯通机制,破除身份、学历、资历等障碍,搭建企业人才成长立交桥。
近些年,结合我市“智汇郑州”、“郑州人才”计划等,出台了一系列对我市高技能人才的奖励激励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世界技能大赛的金、银、铜牌分别给予200万、50万、20万元资金奖励,“中华技能大奖”、“中原技能大奖”分别给予200万、20万元资金奖励。被认定为高层次人才后,可以享受就医、子女就学、购房等等福利待遇。我们对技能人才的表彰还有参评郑州市人民政府特殊津贴、郑州市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郑州市技术能手、郑州大工匠等,推荐参评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河南省技术能手、中原技能大奖等多项荣誉。
我们开展了“守初心、庆百年”百行百业(名)技能大师献礼宣传活动,借助“学习强国”平台、郑州日报等媒体对我市技能大师进行宣传,打响“郑州品牌”。
我们依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力开展了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我们对参加规定学时要求培训经考核取得与本职工工作有关的培训合格证、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等国家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按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的标准给予技能提升补贴。
下一步,我们会以此为契机,加大对我市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高技能人才政策支持力度,出台更多支持高技能人才成长、激励、评选政策,吸引更多的、更优秀的高技能人才来郑州干事创业。
2021年10月22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人社局人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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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张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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