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区2021年第三期公共租赁住房供应方案

  • 索引号:005271715/2021-00029
  • 发布机构:二七区房屋管理服务中心
  • 关键词:公共资源配置,保障性住房
  • 成文日期:2021-11-09
  • 发布日期:2021-11-09
  • 二七区2021年第三期公共租赁住房供应方案 为加快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分配,切实有效解决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家庭的住房问题,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保〔2019〕55 号)和《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和审核程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郑政文〔2020〕55 号)和郑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实施细则(试行)相关精神,结合辖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情况,制定本方案。

    为加快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分配,切实有效解决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家庭的住房问题,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保〔2019〕55 号)和《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和审核程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郑政文 〔2020〕55 号)和郑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实施细则 (试行)相关精神,结合辖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供应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供应房源、保障对象、供应结果三公示制度,确保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分配公平公 正公开。

    (二)属地优先原则。各区(管委会)公共租赁住房 当期房源优先保障本辖区保障对象;在满足本辖区保障对 象需求后,剩余房源按申请意向(或自主报名)调剂供应, 调剂房源不考虑优先情况。

    (三)优先保障原则。本辖区所有符合优先条件的人员纳入优先配租范围,根据一居室和二居室相对应的条件确定保障对象优先予以配租(系统提取优先资格时间为方案拟订时间为准)。如符合优先配租条件的保障对象大于 本次配租的房源数,则按资格证顺序号确定保障对象范围。

    (四)自动配租原则。公共租赁住房实物分配采取系统自动随机配租方式进行。辖区配租采取房源数和供应对象数 1:1 自动随机配租,调剂配租采取剩余房源数和实有申请意向(含自主报名)数自动随机配租。

    二、供应房源

    (一)辖区供应房源情况

    二七区本期轮候供应房源项目共 2 个,其中 2 个新供应房源,共计 222 套。0 个往年轮候剩余房源,共计 0 套。本次供应房源一居室 222 套,二居室 0 套。

    房源基本信息如下:

    1. 正商城裕园 7 号院项目。该项目位于二七区,本期轮候 33 套房源。户型:一居室 33 套、二居室 0 套、无障碍住房 0 套。

    2. 金牛美景园 10 号楼项目。该项目位于二七区,本期轮候 189 套房源。户型:一居室 189 套、二居室 0 套、无障碍住房 0 套。

    (二)全市调剂房源情况

    本期轮候供应房源项目共 0 个,其中 0 个新供应房源, 共计 0 套。0 个往年轮候剩余房源,共计 0 套。本次供应房源一居室 0 套,二居室 0 套。

    房源基本信息如下: 暂无

    三、供应对象

    1、辖区内符合优先条件的配租申请对象,其中一居室 0 户,二居室 0 户。

    2、辖区内由电脑自动提取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其中一居室 222 户,号段为(03012893 - 03014118);二居室0 户,号段为()。

    3、辖区内符合无障碍住房申请对象原则上进行定向配租,其中一居室 0 户,二居室 0 户。

    4、调剂房源供应对象为申请时配租第二意向为该区域的供应对象。

    四、供应比例

    (一)辖区供应比例

    按照系统提取数据和房源信息,采取房源数和供应对象数 1:1 自动随机配租进行。无障碍住房原则上不纳入系统自动配租供应房源,符合无障碍住房条件的保障对象按资格证顺序号配租。

    (二)全市调剂供应比例

    调剂配租采取剩余房源数和实有申请意向(含自主报名)数自动随机配租。

    五、自动配租时间

    2021 年 11 月 12 日开始实施。

    6、实施单位及地点

    二七区房屋管理服务中心。

    七、选房程序

    1、发布公告

    及时将本次供应房源的位置、套数、户型等信息在区政务服务网上向社会公告。

    2、自动配租

    配租供应方案公示无异议后,区(管委会)住房保障部门邀请本单位纪委和保障对象(本次轮候前 3 名和后 3 名为业主代表参加配租摇号)监督进行系统自动配租。在本单位纪委和保障对象的监督下依次展示房源信息和配租人员信息后,由保障对象操作启动自动配租系统。 配租成功后打印自动生成的配租信息并进行核对,如果核对信息不一致或因停电、设备故障等原因,致使程序中断,则此轮配租无效,需重新启动自动配租系统。

    3、配租结果公示

    配租结果在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辖区住房保障部门通知配租对象(含全市调剂配租人员) 办理相关手续。自通知之日起,对未在 30 天内领取(签订) 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证号作废,两年内不得再 次申请。规定期限结束后,由辖区汇总放弃人员名单并公示。

    八、温馨提醒

    如果手机号码发生变化,请及时变更,以免影响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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