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贾浩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公安系统政企合作,促进民警心理健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郑州公安民警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的关心
与支持。
接到您在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上的提案后,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专门安排分管领导和负责民警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的同志进行了深入研究和讨论。下面,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向您简要汇报一下近20年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的具体情况和答复意见:
一、郑州市公安局民警心理健康工作概况
2002年,市局政治部开通民警心理咨询热线,每周一次,由市局心理健康服务人员接听热线,中间从未间断,持续至今。同时聘请郑州大学心理学教授担任市局心理健康服务团队的心理督导师。
2007年,挂牌成立了市局民警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由市局政治部主任兼任民警心理健康服务中心负责人,引入了北京阳光易德公司(该公司为公安部长期合作单位)心理健康测评系统。该系统安装在警察训练部心理教研室,可以同时为100名民警开展心理测评工作,所有参与在职培训的民警都可以借助该套系统进行心理评估,了解当下自己的心理健康状态。2021年又依托公安内网平台和警务通手机客户端,对全局民警开展了心理测评,系统掌握民警心理健康状态。
2015年,按照上级公安机关要求,郑州市公安局建立了市、县(区)、基层科所队三级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网络,并在市局、分局专门设立心理咨询室、心理服务站,在公安网开通网上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向全局民警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与郑大一附院等多家医院合作开通民警就医绿色通道,便捷民警求医问诊。
近几年来,市公安局选拔出30余人的心理教官团队,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如利用公安大讲堂、民警轮训、公安公众号平台开展心理健康讲座、播放心理减压微课程。在民警轮训以及心理送教下基层中组织开展团体心理辅导、心理行为训练。2020年,在抗击新冠疫情期间,市局心理教官团队连续为基层所队开展送教服务近百场,2021年,在防汛救灾和疫情防控期间,为基层所队及援郑公安民警开展团体心理辅导50余场,被多家媒体报道,获得省厅通报表扬。
二、 对提案建议的答复意见
1.关于加强平台阵地建设方面。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的部署要求,各地公安局机关要建立省、市、区县、基层科所队四级心理健康服务网络,要求必须配备相应的专兼职人员,对人员资质(二级或三级心理咨询师)都有明确规定。目前,郑州市局心理健康服务中心人员配备比较完备,有专兼职心理教官以及心理热线咨询师30余人,可以胜任全局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团体心理辅导、个体心理咨询、个体与团体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等相关工作,下一步我们将逐步强化区县、基层科所队两级心理健康服务人才培训力度,采取借助高校(郑州大学、省警察学院)等社会资源的方式,加快培养基层心理健康服务人才。
2.关于建立民警心理健康档案方面。除了利用已有的心理健康测评系统继续不间断开展全局民警心理健康测评以外,北京、上海、湖南等地公安机关已经与上海惠城公司等机构共同研发的手机APP心理服务平台,拟以此平台作为我们加强科技化引领的工作借鉴。
3.关于加强民警心理健康服务专兼职队伍建设方面。郑州市公安局考过二级、三级心理咨询师证书的民警大概有近200人,今年郑州市局将从这些人员中再选拔一批兼职心理健康服务专家骨干人才,加强对心理健康服务人才的系统培养,健全三级心理健康服务网络。
4.关于加强民警心理危机干预服务方面。郑州市公安局自身有一支经过多年培养、经历实践检验成熟的心理危机干预团队,在民警、辅警遭遇心理危机后,能够及时开展危机干预,并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您提出的加强与企业、学校、医院、社会组织心理危机干预团队的合作,建立联动机制,也是一项非常好的建议,提示我们要积极采纳,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加强合作交流,进一步推动我局民警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整体水平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