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苟堂镇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索引号:005307706/2021-00068
  • 发布机构:新密市苟堂镇人民政府
  • 关键词:财政,决算,部门决算
  • 成文日期:2021-12-02
  • 发布日期:2021-12-02
  • 新密市苟堂镇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密市苟堂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密市苟堂镇人民政府概况

    苟堂镇位于新密市东南部,东邻新郑,南接禹州,处于三县交界。地势西南高、东北低,属浅山丘陵区,最高海拔787.8米(位于申门村大鸿寨),最低海拔为140米(位于靳寨村下湾组),总面积90.06平方公里,耕地4.2万亩,6.1万人,辖24个行政村、314个村民组。近年来,苟堂镇以打造“中原最美小镇”为目标,定位“两配套”(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的配套服务区,郑州都市区的配套城郊休闲区),推进“一区两带”建设(一区:绿色建材创业园区,两带:中部高效特色农业示范带,西南部休闲文化旅游产业示范带),经济社会发展保持较好态势。

    区位优越,交通便捷。东距郑尧高速新郑西出入口1公里,与大学路南延距离8公里,正在建设的S343改线工程穿境而过,距新郑国际机场半小时车程,处于郑州半小时经济圈。乡级公路总里程49.5公里,村级道路195公里,形成网格状交通网络。

    山清水秀,生态良好。区域气候独特,森林覆盖率达42%以上,年平均降雨量767毫米,年平均温度14.2度,年空气优良天数超200天,有6座水库、9个坑塘,全长28.5公里的泽河穿境而过,地下水资源充足,有山泉129处,富含20多种矿物质及微量元素,有“新密小江南”之称。目前,全镇林地面积5万余亩,林木蓄积量29万方,廊道绿化30余公里,南部12个行政村为零污染村,被誉为“天然氧吧”。先后荣获河南省国土绿化模范乡镇、省级生态乡镇、郑州市国土绿化模范乡镇、郑州市绿化模范镇、郑州市林业生态镇等称号。

    历史悠久,底蕴深厚。新密被中华民族医药学会、中华医学会医命名为“岐黄文化发祥圣地”(2010年12月),苟堂岐伯山是岐黄文化保护核心区,有岐伯泉、岐伯洞、岐伯墓、大臣沟、花子岭、药王庙等遗迹(山顶有岐伯墓,岐伯泉是岐伯浇灌药苗的水源,岐伯洞相传为岐伯旧居,大臣沟因岐伯是黄帝大臣而得名,花子岭因岐伯在此种植银花而得名、现在岭上还有野生金银花,山下有药王庙、历代香火不断),山上野生药材丰富,有丹参、元胡、紫苏、藿香、牛膝、远志等170余种。境内诸多山脉和地名也与人文始祖黄帝有关,始祖山部分位于境内,如大鸿山、讲武山、黄帝女儿梳妆台、黄帝椅等,形成了较为丰富的黄帝文化资源。位于申门村的南泉寺,坐南朝北,十分罕见。历史上,皮定均司令员和张才千政委分别在此抗击日军,建立了“密南抗日政府”和“豫西军政干部学校”。

    潜力凸显,集聚发展。产业以耐材、造纸为主,是新密市电熔砖产业发祥地。现有耐材企业23家,其中电熔砖生产企业10家、拥有生产线21条,设计年产年6万余吨。振中公司拥有6项科技成果,3项高新技术产品,9项发明专利,公司技改的熔铸α-β系列氧化锆制品生产线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已申请国家专利,产量占全国的30%。中原特耐浮法玻璃工业锡槽系列产品,占国内外80%份额。有7家造纸企业集团,生产线42条,设计产量45万吨,企业全部推行清洁生产。新密以商品浆为原料造纸企业共7家,苟堂占4家。在东部关口村(郑尧高速新郑西口附近)规划3000亩的创业园区,重点发展高端绿色家具建材,已引进签约项目6个,计划总投资6亿元。大力发展文化旅游和现代农业,全镇流转土地10000余亩,岐伯山开发正在有序推进,修葺了岐伯墓、岐伯坛,修通道路5公里,发展药材种植200余亩。

    2020年,全镇实现生产总值34.7亿元,规模工业增加值22.4亿元,社会固定资产投入16.9亿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419元,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967万元。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政策规定。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安全、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负责村镇建设的规划、实施、管理和服务工作,推动农村城市化建设。

    (四)搞好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及各项公益事业。

    (五)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六)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做好群众教育,搞好本地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司法行政工作。

    二、机构设置

    新密市苟堂镇所属事业单位6个。其中:

    (一)新密市苟堂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主要职责:负责就业再就业工作、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安置工作、负责农村就业人员培训;为辖区城镇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和城镇困难居民等弱势群体提供服务,做好社会保障各项工作。

    (二)新密市苟堂镇农业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农技、农机、畜牧兽医、林业、水利、渔业、种子等工作;负责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新品种引进开发等工作;为农民生产提供服务。

    (三)新密市苟堂镇文化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主要负责乡镇科普、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事业的建设与管理;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引导开展健康向上的农村文化娱乐活动。

    (四)新密市苟堂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咨询与服务工作;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性服务工作;负责乡镇农村人口优生优育工作。

    (五)新密市苟堂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和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创建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负责拟定有关工作制度,制定村容村貌、路容路貌、环境卫生、违章建筑、集贸市场等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创建、合村并城、合村并镇、合村并点及城中村改造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培训及统计工作。

    4.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组织拟订村镇规划(合村并城、合村并镇、合村并点及城中村改造等)、建设工程的审查和上报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合村并城、合村并镇、合村并点及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及安置工作;负责村镇公路管理相关工作;协调土地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5.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拟订村镇自然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各类自然保护区、景区等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组织开展有关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开展村容村貌卫生专项治理工作;负责村镇改水、改厕、垃圾中转站建设和环境卫生整治管理工作;参与村镇病媒生物防制 (除四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村镇健康教育及科学卫生知识宣传工作。

    6.按照有关规定,受规划、建设、环保、工商、公安、国土等有关部门委托,行使相应的监督检查及行政处罚职能;负责对村镇的规划建设、环境卫生、村容村貌、路容路貌、私搭乱建、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

    (六)新密市苟堂镇村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根据农村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制定本区域经济发展规划;负责宣传国家经济政策,维护农村经济发展秩序;负责乡镇财政、税收、审计、农经工作;指导并监督集体经济的财务管理;负责乡镇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情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690.1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减少)461.11万元,增长(下降)14.28%。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3690.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90.14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369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7.56万元,占36.25%;项目支出2164.68万元,占63.7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690.1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减少)461.11万元,增长(下降)14.2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90.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461.11万元,增长(下降)14.28%。

    (二)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90.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29.03万元,占100.00%。

    (三)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690.14万元,支出决算为369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1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 (款) 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31.13万元,支出决算为 3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款) 行政运行 (项)。年初预算为 701.94 万元,支出决算为 701.9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3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款) 法制建设 (项)。年初预算为 69.80万元,支出决算为 69.8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4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款) 信访事务 (项)。年初预算为 45.78 万元,支出决算为 45.7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5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 (款) 机关服务 (项)。年初预算为 12.05 万元,支出决算为 12.0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6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 (款)机关服务 (项)。年初预算为 6.61 万元,支出决算为 6.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7 .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 (款) 机关服务 (项)。年初预算为 31.10万元,支出决算为 31.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8 .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 (款) 协税护税 (项)。年初预算为 10.69万元,支出决算为 10.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9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 (款)机关服务   (项)。年初预算为 71.31万元,支出决算为71.3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 (款)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项)。年初预算为 108.05万元,支出决算为108.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11 .文化教育与传媒支出(类) 新闻出版广播影视 (款) 机关服务 (项)。年初预算为 76.14万元,支出决算为 76.1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 机关服务 (项)。年初预算为 81.74万元,支出决算为 8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项)。年初预算为 62.03 万元,支出决算为 62.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项)。年初预算为 95.8 万元,支出决算为 9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6.61万元,支出决算为 6.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 (款) 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 37.80万元,支出决算为37.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 (款) 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46.00万元,支出决算为46.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 (款) 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4.63万元,支出决算为4.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1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 (款) 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项)。年初预算为 133.52万元,支出决算为 1333.5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20.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项)。年初预算为 121.37 万元,支出决算为121.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20.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款)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项)。年初预算为11.54 万元,支出决算为11.5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21.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款)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项)。年初预算为 355.68万元,支出决算为 355.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22 .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 (款) 机关服务 (项)。年初预算为 82.35万元,支出决算为 82.3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23 .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 (款)病虫害控制 (项)。年初预算为 21.35万元,支出决算为 2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24 .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 (款) 农村道路建设(项)。年初预算为 66.99万元,支出决算为66.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25 .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 (款) 机关服务 (项)。年初预算为 95.39万元,支出决算为 95.3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26 .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 (款) 机关服务 (项)。年初预算为 86.43万元,支出决算为 86.4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27 .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 (款)   其他水利支出 (项)。年初预算为 6.2万元,支出决算为 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28 .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 (款) 其他扶贫支出 (项)。年初预算为18.08 万元,支出决算为 18.0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29 .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 (款)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项)。年初预算为 686.44万元,支出决算为 686.4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30 .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 (款) 住房公积金 (项)。年初预算为 44.48万元,支出决算为44.4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4.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60.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03.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97万元,支出决算为17.96万元,完成预算的99.94%。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原则。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0%,占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2.59万元,完成预算的12.59%,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38万元,完成预算的5.37,占99.9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0%。本单位2018 年度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的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12.59万元,支出决算为12.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2.5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办理日常公务发生车辆燃料费和保养保险费。2018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5.38万元,支出决算为5.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外宾接待支出  0 。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37万元。主要用于外来人员的观摩和检查。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12个、来访人员1,2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在镇领导的组织安排下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关停小散乱污企业,使得我镇整体环境得到了改善。  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不断完善职责、社会监督的农村人居环境管理长效机制,认真做好垃圾、秸秆、禁烧清运;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逐步完善全天候、全方位的严管严控体系,大力整治河道垃圾,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对上级交办的工作持续跟踪、对环保案件进行严肃查处,坚决做到件件有落实。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经过一年的努力工作,全镇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较好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大气污防治工作任务。关停“散乱污”企业22家、处理各级环保督办案件36余起。2018年度扶贫工作已按计划完成,并取得以下成绩:一、是完成对劳务扶贫、扶贫干部的培训,有效组织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二、是精准识别贫困人口,并建档立卡、增减变动实现动态管理;规范填报项目报账资料;按期上报扶贫各项报表。三、是加强对项目的督导和监管,确保所有项目按时保质完成,无违规违法现象。四、是完成其他临时安排工作。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持续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开展针对企业、工地、校园、桥涵等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体系高效运转,先后整改安全隐患66处,有效杜绝了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围绕村级组织换届、涉军维稳、“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投资305万元大鸿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全力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严格执行信访包案责任制,坚持领导定期接访制度,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203余起,全镇大局形势得到持续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原因:我镇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0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38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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