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郑财资源﹝2020﹞1号)、《郑州市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实施细则(试行)》(郑房﹝2020﹞56号)、《关于调整完善我市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郑财资源〔2021〕3号)等文件规定,经区国土规划住建局与区财政金融局联合审批,报经高新区管委会批准,拟对符合条件的新建类住房租赁项目及村集体住房租赁企业进行奖补,现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9日至2021年12月13日。
公示期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申请单位申请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等有举报的,须向区国土规划住建局或区财政金融局提供书面详细证明材料。公民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并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对匿名、冒名等无效举报恕不受理);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应加盖公章并告知联系方式。
举报材料提交地址:郑州高新区金梭路41号国土规划住建局,电话:67990096;郑州高新区国槐街6号财政金融局,电话:67992192。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