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政府召开第二十次常务会议

  • 索引号:755156513/2021-00769
  • 发布机构:新郑市人民政府
  • 关键词:政府会议
  • 成文日期:2021-12-03
  • 发布日期:2021-12-09
  • 新郑市政府召开第二十次常务会议

    2021年12月3日下午,市长马宏伟在联席会议室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领导张慧娴、赵恒康、海新、李利娜、赵红林、王淑慧、范超杰、苗瑞光、陶向华、褚桂斌、林俊伟等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郑州市委主要领导关于违法占地、违法采砂采石的重要批示精神,书面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非合作论坛第八届部长级会议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的说明、在《求是》杂志发表的重要文章《坚持用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创新理论武装全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次“一带一路”建设座谈会议、11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

    关于学生安全出行综合管理问题。会议听取了市教育局关于学生安全出行综合管理情况汇报。会议原则同意市教育局提出的成立学生安全出行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议,以及起草的《新郑市学生安全出行综合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会议要求市教育局要会同市公安局,结合会议讨论情况,对《工作方案》进一步修订完善,按程序签发实施,为全市学生安全出行综合管理工作提供科学指导。市教育局、公安局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不断提升学生及家长安全出行意识,切实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确保学生安全出行。

    关于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问题。会议听取了市住建局关于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汇报。会议原则同意市住建局起草的《新郑市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会议要求市住建局要结合会议讨论情况,对《行动方案》进一步修订完善,按程序签发实施,为全市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供科学指导。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升认识、强化担当,全面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建立问题台账、逐项整改销号,确保全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关于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问题。会议听取了市应急局关于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情况汇报。会议原则同意市应急局提交的《新郑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会议要求市应急局要会同市城管局,结合会议讨论情况,对《方案》进一步修订完善,按程序签发实施,为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提供科学指导。市应急、城管、交通、公安、市场监管、住建、商务、民政、卫健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和进度安排,彻底摸底排查、强力整治攻坚、健全长效机制,严惩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坚决遏制燃气安全事故。特别是,有燃气相关企业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盯死看牢,常态开展排查整治,确保辖区安全无事故。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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