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规定,郑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 2021年10月8日至12月3日,对郑州市上街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就业服务中心)202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区就业服务中心对与审计事项 有关的会计资料作出了书面承诺。根据承诺, 区就业服务中心 对其提供的会计资料以及其它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上街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区就业服务中心是财政全供的事业单位,资金由区财政直接拨款 。主要负责为城镇失业人员提供服务,劳动就业工作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和执行,本区范围内城镇户口失业人员的调查登记和管理,失业人员就业前的职业技术培训,择优介绍就业,本区范围内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审批年检和管理工作,失业人员在自愿 的基础上举办集体经济和自谋职业等。区就业服务中心无内设机构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区就业服务中心核定编制8人,实有人员6人,劳务派遣人员1 1人。会计核算执行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 区就业服务中心 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 2020年财务收支情况,内控制度基本健全,运行部分有效;财务收支活动基本符合财经法规。但在财务管理方面,还存在原始凭证不合规 等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
三、 审计查明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原始凭证不合规。
经查,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0年7月10号凭证报销主管部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差旅费1.03万元。
审计认为 , 区就业服务中心 应严格按照 相关规定 , 以 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
四、 审计建议
(一) 严格按照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 规定 , 以 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
(二)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财经纪律,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