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资金(豫财农综﹝2021﹞34号)
(郑财预﹝2021﹞767号)19万元
巩义市12万元、中牟县30万元、
荥阳市42万元、新密市20万元、
新郑市14万元、登封市21万元
以上中央资金共计158万元。
二、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
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
单位:万元
区县(市) | 资金合计 | 中央资金 |
合计 | 158 | 158 |
登封市 | 40 | 40 |
新密市 | 20 | 20 |
荥阳市 | 42 | 42 |
新郑市 | 14 | 14 |
巩义市 | 12 | 12 |
中牟县 | 30 | 30 |
三、监督电话
郑州市财政局 67180636
郑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67180970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