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节”期间省外来豫返豫人员须提前三天向目的地报备 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索引号:005279397/2021-00194
  • 发布机构:金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关键词:“双节”期间省外来豫返豫人员须提前三天向目的地报备 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成文日期:2021-12-30
  • 发布日期:2021-12-30
  • “双节”期间省外来豫返豫人员须提前三天向目的地报备 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新年将至,为切实做好全省疫情防控, “双节”期间,省外来豫返豫人员和省内重点行业人员返乡,须提前3天向目的地村(社区)、单位报备,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这是记者12月29日从省卫生健康委获得的信息。

    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双节”期间,我省要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坚决防止疫情反弹蔓延。要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持续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确保长周期不发生疫情或零星散发病例。全省应严格按照“不办、少办、小办”的原则,减少节日期间各种形式的会议、演出、年会、团拜会等人群聚集性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

    我省规定,“双节”期间,全省要严格落实返乡人员报备制度,省外来豫返豫人员和省内重点行业人员返乡,须提前3天向目的地村(社区)、单位报备,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如实向村(社区)、单位报告个人行程。对所有中高风险地区来豫返豫人员,严格实施“14天集中隔离 7天居家健康监测”管控措施,期间进行7次核酸检测。

    “双节”期间,全省要严格落实人、物、环境同防,强化场站、码头、车船等重点部位防控,落实入境人员口岸检疫、隔离管控、社区防控等闭环管理措施,加大进口冷链食品及其加工、运输、存储、销售等场所监管、检测力度,严防境外疫情输入。

    我省明确规定,“双节”期间,要严格落实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强化发热门诊和发热病人闭环管理,做好节日期间医疗检验、院感控制等工作;村(社区)卫生室和个体诊所不得收治发热病人,零售药店暂停销售退烧药,所有发热患者一律到发热门诊规范就诊。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每日18时前逐级汇总报送疫情信息。

    此外,节日期间,我省将强化应急储备和演练,对流调力量要队伍常备、工作常态、演练常抓,一旦发现疫情,统一调度、集中力量、平战急转,迅速开展流调溯源,力争最短时间内扑灭疫情。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