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全员新冠病毒肺炎核酸检测的通知

  • 索引号:005291441/2022-00001
  • 发布机构:荥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关键词:关于开展全市全员新冠病毒肺炎核酸检测的通知
  • 成文日期:2022-01-05
  • 发布日期:2022-01-05
  • 关于开展全市全员新冠病毒肺炎核酸检测的通知

    鉴于目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为彻底排查潜在人群感染者,按照郑州市统一安排部署,经荥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荥阳市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样时间

    1月5日晚至1月6日12点采样结束,本次采样分时段、分区域错峰进行,结合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时间,具体采样时间以各村(社区)通知为准。

    二、采样地点

    采样点分为固定采样点和流动采样点,请居民按照村(社区)、小组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原则上到居住地采样点参加采样,特殊情况向社区报备后可在工作地采样。

    三、检测对象

    荥阳市域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四、特别告知

    (一)对不参加本次全员核酸检测的居民,健康码一律标记为黄码,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超过48小时的人员,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备后,不参加本次全员核酸检测。

    (三)因外出等原因不在荥阳市域的,可在通告发布后,自行进行核酸检测,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告。

    五、有关要求

    (一)请居民积极配合各采样点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二)请居民根据村(社区)组织安排,携带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三)请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切实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

    (四)因近期天气寒冷、路面湿滑,请广大居民注意出行安全,注意添衣保暖,照顾好老人、孩子。


    荥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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