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关于《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北河南分公司洛郑驻管道接入兰郑长管道郑州油库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公告

  • 索引号:416229650/2022-00014
  • 发布机构: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
  • 关键词:建设项目 批复 公告
  • 成文日期:2022-02-17
  • 发布日期:2022-02-17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关于《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北河南分公司洛郑驻管道接入兰郑长管道郑州油库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公告

        建设项目

    批复文号

    批复时间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北河南分公司洛郑驻管道接入兰郑长管道郑州油库工程项目  

    新环审〔 2022 〕 9 号

    20220217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7 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新郑市中兴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大数据管理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窗口,邮编: 45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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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环审〔2022〕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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