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抽查比例 | 抽查时间 | 监管处室 | |
抽查事项名称 | 抽查内容 | |||||||
1 |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的行政检查 | 1.是否满足防洪等有关要求;2.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 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的单位/个人 | 一般检查事项 |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 | 1%-5% | 2022 年8月 | 运行管理和水旱灾害防御处 |
2 | 对水工程运行和水工程安全活动的行政检查 | 1.是否影响水工程安全运行;2.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 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 重点 检查事项 | 重点监管 | 1%-5% | 2022 年8月 | 运行管理和水旱灾害防御处 |
3 | 对水利工程启闭机质量的行政检查 | 启闭机质量合格 | 水利工程启闭机使用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日常监管 | 1%-5% | 2022 年7月 | 运行管理和水旱灾害防御处 |
4 | 对坝顶兼做公路的行政检查 | 1.是否满足防洪等有关要求;2.是否满足大坝工程安全有关要求;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 坝顶兼做公路建设单位 | 重点 检查事项 | 重点监管 | 1%-5% | 2022 年9月 | 运行管理和水旱灾害防御处 |
5 |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行政检查 | 1.是否满足防洪等有关要求;2.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 建设单位、个人 | 一般检查事项 | 双随机、一公开;重点监管;信用监管 | 1%-5% | 2022 年 9 月 | 运行管理和水旱灾害防御处 |
6 | 对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非防洪建设项目的行政检查 | 编制过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建设情况 | 建设单位、个人 | 一般检查事项 |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 | 1%-5% | 2022年10月 | 运行管理和水旱灾害防御处 |
7 | 对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 鱼 塘的行政检查 | 1.是否满足防洪等有关要求;2.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 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 鱼 塘的单位和个人 | 重点 检查事项 | 重点监管 | 1%-5% | 2022年10月 | 运行管理和水旱灾害防御处 |
8 | 对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的行政检查 | 1.是否满足防洪等有关要求;2.是否满足堤防、戗台工程安全有关要求;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 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的建设单位 | 重点 检查事项 | 重点监管 | 1%-5% | 2022年10月 | 运行管理和水旱灾害防御处 |
9 | 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管的事项检查 | 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 | 生产建设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不低于5% | 2022 年 4 月 至10月 | 农村水利和水土保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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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开垦荒坡地防止水土流失措施落实情况的行政检查 | 对开垦荒坡地防止水土流失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 | 开垦荒坡地的单位或个人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不低于5% | 根据 实际 情况适时开展 | 农村水利和水土保持处 |
1 1 | 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的行政检查 |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的监管 |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的单位/个人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5% | 根据 实际 情况适时开展 | 农村水利和水土保持处 |
1 2 | 对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供用水设施保护监管工程设施保护的行政检查 | 1.是否影响供水安全; 2.进入工程保护范围施工是否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 临接、穿越南水北调配套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个人 | 重点检查事项 | 重点监管 | 11%-5% | 根据工程建设情况适时开展 | 南水北调和移民管理处 |
1 3 | 对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行政检查 | 签署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水工程建设情况 | 水工程建设单位 | 重点 检查事项 | 重点监管;信用监管 | 1%-5% | 2022 年 4 月 、 8月 | 规划计划处 |
1 4 | 对已批复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行政检查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 | 水利基建项目建设单位 | 重点 检查事项 | 重点监管;信用监管 | 1%-5% | 2022 年 8 月 | 规划计划处 |
1 5 | 对已批准的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批准的行政检查 | 核查相关文件 | 水工程建设单位 | 重点 检查事项 | 重点监管;信用监管 | 1%-5% | 根据审批情况适时开展 | 规划计划处 |
1 6 | 对节约用水的行政检查 | 对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 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单位/个人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3-5% | 2022 年 8月 | 水资源管理处 |
1 7 | 对单位/个人取用水行为的行政检查 | 1. 取水许可审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 项目取水工程建成试运行后是否经过取水许可验收; 3. 项目实际取、用、节、排水情况是否和审批的一致 ; 4. 项目取水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安装计量设施。 | 直接从江河、湖泊、地下取水的单位/个人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3-5% | 2022 年 8月 | 水资源管理处 |
18 | 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的行政检查 | 资质证书、检测报告、仪器设备 | 参与我市水利建设的质量检测员 | 一般检查事项 |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 | 不低于5% | 根据工程建设情况适时开展 | 水利工程建设处 |
19 | 对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行政检查 | 资质证书、投标文件、工程监理资料 | 参与我市水利建设的监理工程师 | 一般检查事项 |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 | 不低于5% | 2022 年6月30日前 | 水利工程建设处 |
2 0 | 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行政检查 | 安全生产资料、措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质及落实情况 | 在建水利工程参建单位 | 重点 检查事项 | 非现场监管;重点监管 | 不低于5% | 二、三、四季度各一次 | 水利工程建设处 |
2 1 | 对在堤防上新建建筑物及设施竣工验收的行政检查 | 施工内容是否符合工程安全要求 | 在堤防上施工的业主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非现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不低于5% | 根据工程建设情况适时开展 | 水利工程建设处 |
2 2 | 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行政检查 | 检测单位资质是否符合工程需要、检测单位是否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检测 | 参与我市水利建设的质量检测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 | 不低于5% | 2022 年12月31日前 | 水利工程建设处 |
2 3 | 对水利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行政检查 | 施工图是否满足有关规程要求并通过审查,施工图编制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 | 在建水利工程参建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 | 不低于5% | 根据工程建设情况适时开展 | 水利工程建设处 |
2 4 | 对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检查 | 参与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的单位 | 新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投标单位、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运营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 | 不低于5% | 根据工程招投标情况适时开展 | 水利工程建设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