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放区群众来访接待中心的公告

根据郑州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第88、89号通告要求,自2022年5月12日起,区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有序恢复接待群众来访。

来访群众进入接待场所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全程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觉接受体温检测,遵守来访接待场所秩序。体温异常、有咳嗽症状者或持有黄码、红码人员,请勿进入来访接待场所。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群众来访接待中心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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