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情况
2022年第一季度,郑州市各县级城镇对所辖区域4个在用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进行监测,均为地表水水源。
(一)监测点位
巩义市坞罗水库、荥阳市南水北调24号口门、中牟县新城水厂、登封市卢店水厂。
(二)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
(三)监测频次
监测频次为1次/季。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的III类标准和表2、表3的标准限值,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2022年第一季度,郑州市4个县级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全部达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占100%(详见附表)。
2022年第一季度郑州市县级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