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监测情况
2022年4月,郑州市共监测4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其中2个地表水水源, 2个地下水水源。
(一)监测点位
地表水水源点位:黄河水源厂和柿园水厂;
地下水水源点位:石佛水厂和井水厂。
(二)监测项目
1. 地表水水源: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
2. 地下水水源: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39项。
(三)监测频次
地表水水源和地下水水源监测频次均为1次/月。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一)地表水水源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的III类标准和表2、表3的标准限值,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二)地下水水源
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II类标准,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一)总体情况
2022年4月,郑州市监测的4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全部达标,占100%(详见附表)。
(二)地表水水源
2个地表水水源全部达标(达到或优于III类标准),占100%。
(三)地下水水源
2个地下水水源全部达标(达到或优于III类标准),占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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