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高新区科技创新专业服务券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郑开管文〔2021〕26号)有关规定,经郑州高新区科技创新专业服务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对郑州高新区科技创新专业服务券服务机构(第 四批 )拟入库名单进行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公示期为 6 月 7日 至 6 月 9 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内容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 期 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向郑州高新区管委会创新协同中心发送相关材料的扫描件,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事实证据。凡是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需写明联系人姓名、地址、电话,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需写明姓名、单位、职务、地址、电话 , 并附上身份证扫描件及本人签字。郑州高新区管委会创新协同中心对异议单位、异议人的信息及反映情况予以保密。
为保证客观、公正、公平,保护相关单位的合法权益,匿名提出异议的,我中心将不予受理。
联系 邮箱:zzgxqyxt@163.com
附件:郑州高新区科技创新专业服务券服务机构(第 四批 )拟入库名单
郑州高新区管委会创新协同中心
202 2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