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 关于开展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高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郑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有关规定,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拟开展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二)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三)体现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大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四)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代表性,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五)在一定群体中或地域范围内世代传承(三代百年以上)活态存在。

(六)制定有具体可行的保护措施和五年保护规划。

二、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简介、基本信息、保护单位、项目保护计划等(见附件 1 )。

(二)项目申报照片、录像片及辅助材料(见附件 2 )。

三、工作程序

(一)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向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提出申报高新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请。

(二)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收到申报材料后,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论证评审(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提出评审意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接此通知后,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严格审查遴选,切实将一批代表性强、保护利用价值高的优秀项目推荐上来。

(二)科学认定,确保质量。可采取专家推荐、单位申报和个人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认真选择申报项目,依靠专家,科学认定,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

(三)认真准备,把握时限。项目申报书、申报照片和辅助材料胶装成册,一式 2 份,其余材料一式 1 份 , 于 7 月 31 日前报送至郑州高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同时报送项目申报书和辅助材料的电子版,由高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馆统一报送至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凡不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未达到要求或超过申报时限者,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宇坤    联系电话: 0371-61171295

电子邮箱: zzgxqfyg2016@163.com

地址:郑州高新区国槐街 8 号火炬大厦 B 座 5 楼

 

附件: 1. 郑州高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

2. 郑州高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视频、图片及辅助材料制作要求


2022 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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