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情况
2022年第二季度,郑州市各县级城镇对所辖区域10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进行监测,其中地表水水源4个,地下水水源6个。
(一)监测点位
1.地表水水源: 巩义市坞罗水库、荥阳市南水北调24号口门、中牟县新城水厂和登封市卢店水厂。
2.地下水水源:巩义市三水厂地下水井群、新密市五里店水井、新密市老城水井、新密市西关水井、新密市前村水井和新郑市水厂。
(二)监测项目
1.地表水水源: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80项),共109项。
2.地下水水源: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39项)和表2中(54项),共93项。
(三)监测频次
地表水水源监测频次为1次/季,地下水水源监测频次为1次/半年。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1.地表水水源: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的III类标准和表2、表3的标准限值,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2.地下水水源: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II类标准,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第二季度,郑州市10个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全部达标,占100%(详见附表)。
(二)地表水水源
4个地表水水源除巩义市坞罗水库停运外全部达标(达到或优于III类标准),占100%。
(三)地下水水源
6个地下水水源全部达标(达到或优于III类标准),占10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