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任小琴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建议”收悉,我委进行了认真学习和调研,现答复如下:
我们本着“替天下儿女尽孝心,为社会家庭分忧愁”的理念,全市老龄健康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为契机,以宣传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为统领,以全国医养结合试点试点为抓手,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注重提升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综合服务能力,加强政策创制,加大扶持力度,深入开展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
一、出台政策,建立机制
印发实施了《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加强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郑卫〔2019〕130号)、《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2委局关于深化医养结合促进健康养老发展的实施意见》(郑卫老龄〔2020〕16号)、《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郑发〔2021〕12号)、《关于印发郑州市医疗健康与养老服务结合实施办法的通知》(郑卫〔2021〕55号)、《关于印发统筹“五医联动”深入推动社区居家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卫〔2021〕79号)和《郑州市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实施方案》等10多个较为完备的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发展政策文件。从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衔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大政府支持力度、优化保障政策、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多项措施。为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保障。
二、医养融合,提升健康养老服务能力
建立健全了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合作机制,支持在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市卫健委会同市委编办、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医保局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在全国率先对审批备案事项、流程、受理条件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全市“两证齐全”的医养结合机构35家、床位3500张;培育2批次“河南省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建设单位15个、省财政给予奖补资金5647万元。深入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自2017年开始专项行动以来,通过在养老机构中设置医疗机构、或与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实现了养老机构医疗服务全覆盖。广泛开展医养结合试点示范区县(市)和示范机构创建工作,市卫健委会同民政、发改、人社、医保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开展医养结合试点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在新郑市、二七区首批开展示范创建工作,探索建立了以市带县,“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医、康、养、护”四位一体的失能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模式。
三、积极探索,打造“互联网 医养结合”模式
探索联建模式和联动运营机制,实现医疗服务、入院就诊、医保结算“直通车”;创新数字化服务,依托智慧养老平台,打造“互联网 医养结合”模式,形成覆盖全市的智慧化、适老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推动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养老机构、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相结合,下沉医疗资源与居家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相融合,打造出第九人民医院“机构、社区、居家”三位一体医养结合模式;爱睦家“跨行业、网格化、融合式”社区医养服务模式;福华街“医院、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全链式智慧化医养结合模式;普罗“医、养、康、食、健、悦”全龄化健康服务模式;爱馨“西医治疗、中医调理、情绪疏导、膳食均衡、适当运动”医养结合模式;瑞阳智慧化健康养老模式;晚晴“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照护相结合”服务融合模式等多样化特色服务模式。
四、培育人才,搭建健康养老工作平台
将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人才培养纳入卫生人才培养总体规划,制定实施了“郑州市卫生人才培养计划”,建立了医养结合专业医护人员和管理人员轮流培训机制,内容涉及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基本公卫项目,以及老年医学、安宁疗护、康复护理等,建有3个医养结合安宁疗护实训基地,为老年健康服务质量安全提供技术支撑。圆满完成11期1107人的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人才培训。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老龄健康事业的关心,并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老龄健康事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