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建设的建议答复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B(2022)307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005252274/2022-00107
  • 发布机构: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关键词:人大建议
  • 成文日期:2022-10-06
  • 发布日期:2022-10-06
  • 关于加快推进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建设的建议答复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B(2022)307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任东勇代表: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正如您所提到的,中央、省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文件,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普惠托育体系,切实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近年来,郑州市始终把提升普惠托育服务能力作为完善生育配套措施、优化生育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创新谋划、努力开拓、积极探索。

    一、强化政策统筹,高质量制定促进普惠托育指导文件

    年初,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提高普惠托育服务供给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并提出了财税、人才、房屋、土地、金融保险等各方面的支持政策,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的政策体系,其中在用房支持政策中,明确“新建小区要100%配套托育用房”、“老城区和已建成的居民区,各区县(市)政府要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免费提供与人口规模相适应的普惠托育用房”。在人才支持政策中,提出鼓励“高校开设相关专业”、“开展人员培训,纳入政府补贴性培训目录”等。该文件印发后,得到了国家、省卫健委的高度赞扬,并被部分媒体称赞为“目前最好的托育指导文件”。

    二、着力创新突破,率先试点在医疗卫生机构推进托育机构建设

    我市率先试点在人民医院开办福利性托育机构,受到医护职工的热烈欢迎,人民医院也成为令人羡慕的“别人家的医院”。在试点基础上,将人民医院的经验向全市医疗卫生系统推开,要求各医院均需根据职工规模开办福利性质的托育机构。郑州市在医疗卫生系统率先开办托育机构的做法得了国家、省卫健委积极赞扬,省内外不少兄弟单位慕名来郑学习交流。

    三、注重示范引领,开展全市示范托育机构创建

    去年,在全市开展示范托育机构创建活动,按照“备案通过”、“卫生保健、疾病预防和疫情防控等制度健全”、“社会口碑好、社会责任强、家长满意度高,年度内投诉次数为零”等的评选要求,对照托育机构建设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经过机构自查申报和基层实地查验,评选出13家市级示范托育机构,并发文命名和授予示范匾牌,为全市托育行业发展树立了标杆和示范。

    虽然当前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总体上讲,托育行业还处于起步阶段,各项政策规范还不尽完善,有些支持政策还没有落地,行业发展的成熟路径还在探索,下一步,我们会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细化实施方案,完善政策细则,尽快推进各项支持政策落地见效,切实提高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和能力,着力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关注生育政策并继续提出好的建议,再次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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