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

为加快推进我省创新平台建设,助推新兴产业集群集聚发展,持续构建一流创新生态,根据《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豫发改高技〔 2021 〕 777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申报 2022 年 河南省 工程研究中心有关事项通知 转发 如下:

一、申报方向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 重点聚焦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电子元器件、 5G 新型基础设施、新一代人工智能、 网络 安全等方向。

(二)生物经济领域。 重点聚焦临床医学与健康管理、新药创制、合成生物学、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控、生物育种、可降解材料和生物安全等方向。

(三)新材料领域。 重点聚焦电子功能材料、高性能化工材料、先进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碳基材料和智能仿生材料等方向。

二、申报要求

(一) 需 依托大中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共同建设, 并 明确牵头单位和共建单位 。

(二) 应聚焦申报方向,明确 拟突破的产业关键核心技术 , 具有突出的专业特色和成果,显著的产业技术优势和高水平的创新团队 。

(三) 拟研发的主要产品和服务 符合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 2017 年第 1 号),且相同行业细分领域和方向 尚无 省认定或命名的工程研究中心。

三、申报数量

实行存量评价与增量认定挂钩机制。根据 2022 年 河南省 工程研究中心优化整合评价结果 、科研能力和工作实绩 ,确定 发改部门和省有关部门所属单位申报数量 (见附件 1 ):

(一)发改部门申报数量

1. 优化整合评价 结果为 第一档 的可申报 5家,第二档的申报 3 家,第三档的申报 2 家;

2. 获批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省级产业创新中心的可增 报 2 家( 不 叠加计算)。

(二)省有关部门所属单位申报数量

1.双一流高校申报 5 家;

2.创建双一流高校、承担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试点项目的省属三级甲等医院 、省政府直属科研机构 申报 3家;

3.其余 省属高校、 科研院所、企业申报 1家。

四、材料报送

请各申报单位根据《管理办法》和 申报大纲(见附件 2 ) , 编制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 ,请务必于11月2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汇总表报送至邮箱,逾期不在接收。纸质版 一式 4 份报送 创新发展局(纸质版提交时间拟定为11月11日),如有延期会在该链接通知,请大家及时关注 。 申报材料包括: 申报情况 汇总 表 (见附件4 )、 申请报告纸质文件 及相关材料电子版 ( pdf 盖章格式 ) 。 因本次申报有明确名额限制,请各申报单位先根据《管理办法》自行打分,我局在推荐时会再次评分,根据各申报单位分数择优推荐。

联   系   人: 姜欣如 67983676

电子邮箱: gxqjfj2015 @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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